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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返北京
校队伍前往参加。李大钊是大会主席之一,他在会上发表讲话,号召大家“要用五四精神,五卅热血”,“反对军阀卖国行为”。大会通过决议后开始了示威游行。队伍来到执政府门前空场上,这时府门前两边站着200余个卫队,都背着枪。不一会,队势忽然散动了,清华学校的领队高呼:“清华的同学不要走,没有事”!朱自清发现大家纷纷在逃避,赶忙向前跑了几步,向一堆人旁边倒下,这时他听到了劈劈拍拍的枪声。过了一会,觉得有鲜血流到他的手臂上和马褂上,心里明白屠杀已在进行了。只听见警笛一鸣,便是一排枪声,接连放了好几排。枪声稍歇,朱自清茫茫然跟着众人奔逃出去,这时他身旁的两个同伴又中弹倒下,便不由自主地跟随着一些人向北躲入马厩里,厩卧在东墙角的马粪堆上。不到两分钟,他忽然看见对面马厩里有一个兵手拿着枪,正装好子弹,似乎要向他们放,于是大家便立即起来,弯着腰逃出去,走出马路到了东门口。

    枪声仍在劈劈拍拍的响,东门口拥塞不堪,他看见地上躺着许多人,他们推推搡搡,拥挤着从人身上踏过去。他看见前面一个人,脑后被打伤,在汩汩地流着血。他终于从人堆上滚了下来,后来才知道,那人堆里有不少是死尸。朱自清和两个女学生出东门沿着墙往南行,枪声又响了,他们想进入一个胡同躲避,刚要拐进去,一个立在墙角穿短衣的男人对他们轻轻地说:“别进这个胡同”!他们听从他的话,走到第二个胡同进去,这才真的脱了险。事后得知街上还有抢劫的事,大兵们用枪柄、大刀、木棍,打人砍人,而且还剥死人的衣服,无论男女,往往剥得只剩一条短裤。据统计,这一天当场被杀死47人,受伤200多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为鲁迅所指责的:“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在这一天,朱自清算是历尽艰险,死里逃生了。

    段祺瑞政府为了掩饰血腥罪行,在21日《申报》上发表了一个“指令”,污指共产党人“假借共产学说,啸聚群众,屡肇事端”,并说此次惨案系李大钊等“率领暴徒数百人,手持枪棍,闯袭国务院,泼火油,抛炸弹,以手枪木棍袭击军警,各军警因正当防卫,致互有死伤”。

    既屠杀于前,复污蔑于后,人间竟有如此卑鄙之事。朱自清看了报纸,勃然大怒,觉得“除一二家报纸外,各报记载多有与事实不符之处”。他在房间里踱着,心想:“这究竟是访闻失实,还是安着别的心眼儿呢?”考虑了一会,他乃决意写一篇自己“当场眼见和后来可闻的情形,请大家看看这阴惨惨的20世纪26年3月18日的中国!”

    23日,朱自清怀着满腔义愤,开始写《执政府大屠杀记》,强烈抗议段祺瑞政府屠杀爱国群众的滔天罪行。夜是异样的宁静,心血却激烈地搏腾。他点燃一支香烟,略一吟思,便提笔写道:3月18日是一个怎样可怕的日子!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这个日子!

    这一日,执政府的卫队,大举屠杀北京市民——十分之九是学生!死者40余人,伤者约200人!这在北京是第一回大屠杀!

    思路顺势而下,他迅笔疾书,细致地描写了当时群众请愿游行的情景,指出其中绝大多数是北京学生,没有拿着什么“有铁钉的木棍”,秩序也很好,连“嚷声”也没有,充分说明了群众完全是徒手请愿,和平示威的。有力批驳了反动当局说他们携带武器闯袭国务院的谎言。在文章中,朱自清以自己在这次大屠杀中所见所闻为线索,紧扣反动当局的种种污蔑,一环紧一环,一层深一层地揭露事实的真相。他把见闻与感想紧紧地连结在一起,使作品具有扣人心弦的叙事揭理的特色。他绝不就事论事,也不抒发空洞的言论,只是抓住大屠杀是反动政府策划已久的大阴谋这一要害,择选最有说服力的典型事例进行描写,以血的事实,批驳墨写的谎言。他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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