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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女人、爱情和“青春”
……”9一个多月以后,他更明白表示:“我对于名誉,地位,什么都不要,只要枭蛇鬼怪够了”,10这所谓“枭蛇鬼怪”,就是指许广平。

    也就在他终于确信了许广平的爱情的同时,广州中山大学接连来信,热情地邀他去担任国文系的教授和主任。这无疑从另一面增强了他的勇气。人世间不但真有值得信赖的爱情,他自己也还有可以阔步的生路、无论从哪一头看,他的条件似乎都要比涓生和子君好得多,那么,他为什么不试一试呢?从旁观者的眼光看,这自然是又陷入了对自己命运的错觉,但是,一个刚刚开始全身心浸入爱情的人,他会情不自禁地把整个世界都看成是玫瑰花,会以为自己一拳便能打出个新天地,这一点错觉又算得了什么?鲁迅内心的虚无感是那体深厚,他大概也只有靠这样的错觉,才能够摆脱它的羁绊吧。他终于下定了决心。一九二七年一月到广州,住进中山大学之后,即由许广平陪伴在旁,即便有客来访,她也并不回避。十个月之后他到上海,更在虹口的景云里租了一幢三层的房子,与许广平公开同居。在旧式婚姻的囚室里自我禁闭二十年之后,他总算逃出来了。

    身边有了许广平,他似乎年轻了许多。他的衣着现在有人料理,头发和胡须现在有人关心,在那么长久地禁欲之后,他终于体会到了女性的温暖和丰腴,他的整个心灵,都因此变得松弛了。在广州,他与许广平等人接连游览越秀山,白天逛花市,晚上看电影,满脸欢愉,兴致勃勃。到上海之后不久,又和许广平去杭州游玩,虽然是七月份,暑热逼人,他却毫不在意,去虎跑品茶,到西湖泛舟,快活得像一个小孩子。陪同游玩的许钦文和章廷谦都暗暗惊喜,从他们十几年前做鲁迅学生的时候起,还从未见他表现过这样浓的游兴。鲁迅本是个善感的人,你只要读过他的《社戏》,就一定会记得他对家乡风物的那种善感的天性。可是,由于家道中落以后的种种刺激,到了青年时代,他却对自然风景失去了兴趣。他在东京那么多年,只去上野公园看过一次樱花,而且还是和朋友去书店买书,顺路经过才去看的。他在仙台整整两年,附近不远就有一个著名的风景区松岛,他也只去玩过一次。口国以后,住在杭州那样优美的地方,一年问竟只去西湖游过一次,还是朋友情的客。别人都连声称赞“平湖秋夜”和“三潭映月”,他却以为“不过平平”。一九二四年他写《论雷峰塔的倒掉》,居然把雷峰塔和保淑塔弄错了位置,你当可以想象,他平日对这些景致是如何不留心。以后到北京,住的时间更长,游玩却更少。即使去西安,主人安排他们游览名胜古迹,他最感兴趣的地方,却是古董铺。弄到最后,他甚至公开说:“我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11我不知道他说这话有多少调侃的意味,倘是讲真话,那他是错了。对自然风景的敏感,是人的天性,每个人的天赋当中,多少都埋有亲近大自然的情感萌芽,只是由于后来的经历不同,有些人的天性得到激发,变成酷爱自然之美的多情者,有些人的天性却遭受压抑,便自以为对山水缺乏敏感了。面对优美的自然风景,我们会不会深受感动,这实在可以作为衡量我们的自然人性是不是正常发展的重要标尺。固此,看到鲁迅在广州和杭州玩得那样快活,我想谁都会为他高兴,他童年时代的善感的灵性。那《社戏》中的天真田情态,终于在他身上复苏了。

    当然,爱情在他身上唤起的,绝不止是亲近自然的游兴。一说到爱情,人总会习惯性地想到青春,想到年轻的生命,尤其鲁迅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更容易把爱情看成青年人的专利,许多人鼓吹爱情至上的最大理由,不就是青春和生命的天赋权利吗?许广平是那样一个富于活力的姑娘,又比鲁迅年轻那么多,鲁迅一旦与她相爱,这爱情就会对他造成一种强大的压力,要求他振作精神,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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