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女人、爱情和“青春”
“国民革命”满怀热情。于是鲁迅藏起他先前那个彻底的怀疑意识,也来热烈地赞扬北伐,赞扬革命。尤其是对青年人发表演讲,他更是慷慨激昂。他称赞广州是“革命策源地”,而现在已是“革命的后方”;他向中山大学的学生呼吁,要他们用“革命的精神”,“弥漫”自己的生活“这精神则如日光,永永放射,无远弗到。”。他更说自己“愿意听听大炮的声音,仿佛觉得大炮的声音或者比文学的声音要好听得多似的。”16在一次演讲会上,他甚至提高了嗓门,大声号召说:“广东实在太平静了,我们应该找刺激去!不要以为目的已达,任务已完,像民元革命成功时说的,可以过着很舒服的日子!17读着他这些激进的言辞,我仿佛能想象到当时的情景:一个黑瘦矮小,年近半百的人,迎着台下年轻听众们的热切的目光。用绍兴腔提高了嗓门大声呼喊——为了焕发青春的气息,他的确是尽了全力了。这也自然,身边有许广平,四周又是初到广州时的青年人的热烈的欢迎,任何人处在这样的境遇里,恐怕都不免要兴奋得像一个十六八岁的小伙子吧。
鲁迅毕竟不是十六八岁的小伙子了。一九二七年旧历初三,他和许广平等人漫步越秀山,当踏上一个小土堆时,也许是想表现一下自己的身手还健,他执意要从那土堆上跳下来。他是跳下来了,但却碰伤了脚,半天的游兴,就此打断。这脚伤还迟迟不肯痊愈,半个月后他去香港作演讲,还是一拐一拐的,走得很费力。不知为什么,每当读到他在广州的那些激昂的言辞,我就总要想起这件事,它似乎是一个象征,既表现了他的心情的活泼,更表现了他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他四十五岁才尝到爱情,已经太晚了,他无法像十六八岁的小伙子那样忘情地拥抱它。在整个二十年代中期和晚期,他常常都情不自禁地要用恶意去揣测世事,要他单单在争取个人幸福的事情上卸下心理戒备的盾牌,他实际上也做不到。因此,即使他决意和许广平同居了,即便他努力显示一种勇敢的姿态,他内心还是相当紧张。
这紧张也井非无因。就在他到厦门不久,北京和上海的熟人间已经有一种传闻,说他和许广平同车离京,又从上海同船去厦门,“大有双宿双飞之态”。18他们还没有同居,议论就已经来了,真是同居了,那流言真不知要飞舞到怎样。事实上,一九二八年二月,他和许广平同居不到半年,就收到过这样一封信:“鲁迅先生:昨与××××诸人同席,二人宣传先生讨姨太太,弃北京之正妻而与女学生发生关系,……此事关系先生令名及私德,……于先生大有不利,望先生作函警戒之……”19写信人自称是崇拜鲁迅的青年,却如此看待他和许广平的爱情,这教他作何感想呢?社会上永远有好奇者,有好事者,有小人,有庸众,你就是再循规蹈矩,谨小慎微,只要你是名人,就总会有流言粘在背上,有恶意跟踪而来。干脆想通了这一点,不去管它,人反而能活得自在,鲁迅同辈的文人中,就颇有一些人是放浪洒脱,无所顾忌的。但是,鲁迅做不到这一点,愈是心中“鬼气”蒸腾,愈是把社会看得险恶,一点小小的流言,就愈会引发他广泛的联想;形形色色的遗老遗少的攻讦,报章杂志上的恶意或无聊的渲染,学界和文坛上的有权势者的封锁,最后是经济上的拈据和窘困:他已经无力摆脱那个涓生和子君式的悲剧的梦魇了。
正因为心头总是压着那个梦魇,鲁迅和许广平同居之后,依然左盼右顾,如履薄冰。他将许广平的卧室设在三楼,自己则住二楼,对外只说她给自己当助手,作校对,除了对极少数亲近朋友,一概不说实情。即便去杭州,实际上是度蜜月,他也要遮遮掩掩。动身之前。他先要杭州的朋友预订一间有三张床的房间;到了杭州,许钦文等人接他们到旅馆,住进那房伺后,正要离开,他却唤住了许钦文,眼睛盯着他,“严肃他说:‘钦文,你留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