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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虎虎生气
偏偏要他们一起逃走。最后,拉里和汪达这一对恋人服毒而死。拉里在自杀前愤懑地说:我恨这个世界,我恨这个吉斯的世界,我恨这个强权黑暗的世界。

    吉斯由孙毓棠扮演,拉里由曹禺本人扮演,女主角汪达他们准备找个女同学来扮演,但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不知是谁建议由法律系的郑秀来担任这个角色,便由孙浩然去做动员工作。郑秀回忆说:“我不知为什么曹禺来找我。我在中学演过戏,贝满中学在通县办过一所平民学校,就是靠演戏捐款办的。我说我不能演,他仍然让孙浩然来说服我,还有南开来的一些女同学也都说万家宝为人很好,威望很高,也来说服我。这样,我就应允下来。我记得是在同工部演的,演了七八场,反应挺好。不但清华同学来看,燕京大学的同学也都跑来看。”①由这次演出,曹禺结识了郑秀,并开始他充满罗曼蒂克的恋爱。

    郑秀是1932年由北平贝满女子中学,考入清华大学法律系的。她出身于一个官宦家庭,父亲郑烈当时是南京最高法院的法官,舅舅林文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姨父沈璇庆曾在海军部任职。郑秀是这样介绍他的家世和经历的:我家祖籍福建,我从一个哺乳的婴儿就在姨父的家里。姨母待我很好,姨父从福建到北平,把我也带到北平。先入东观音寺小学,培元小学,又入贝满女中。姨父又回到福州,我也回到福州。1926年到1927年间,父亲到南京最高法院工作,那时我已经十六七岁了。我不愿读旧书,要求父亲让我一个人回到北平念书。后来,初中二年级就又回到贝满,住在学校里。高中二年级时母亲去世。高中毕业后,原是保送我上燕京大学的,培元、贝满、燕京都是教会学校,可以保送,但也要考试,我被燕京大学录取了。但是,父亲认为燕京是教会学校,不同意我到燕京读书,硬要我报考清华。也是在这年暑假,又匆忙上阵参加清华招生考试,考的是法律系,就这样进了清华大学。②还在贝满女中时,她就是个活跃的姑娘。个子不高,但身材苗条,面容清秀,很爱活动,也爱打扮,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是很有些风度的。一进清华,三位从贝满来的姑娘,就显得与众不同。个个穿着讲究,举止娴雅,仪态大方,自然引起同学的注目,颇招来一些男同学的热烈追求。相形之下,从南开考来的女学生,总是穿着蓝布大褂,不讲打扮,只知道死啃书本。郑秀在中学时,就能演戏,还会弹钢琴,长得又漂亮,更显得格外突出。在演出《罪》之后,郑秀大出风头,常常收到一些求爱的信。据说,清华每值校庆,都开放女生宿舍,请人参观,平时是不准男生进去的。《罪》演出后,又值校庆,女生宿舍开放,参观者络绎不绝,郑秀放在宿舍案头的几张照片却不翼而飞了。也正是在《罪》演出之后,曹禺开始了对郑秀的大胆追求。

    曹禺的性格,本来就是罗曼蒂克型的,他那种耽于遐想的习性,在恋爱上也表现出来。也许是他缺乏人生的阅历,也许是出自青年人对爱情的天真烂漫的幻想,当他和郑秀相识,就一见钟情了。在一起排演《罪》的日子,那恋爱的情火便越烧越旺。一旦爱情迷住了他,他就像个充满稚气的孩子,也像他念书那样痴迷。他经常跑到女生宿舍——古月堂外边守候着郑秀,有时夜晚也徘徊在楼旁的小树林里。他爱得那么执着,那么天真。在爱情的火坑里打着昏迷的滚,一宿一宿地守在那里,望着郑秀宿舍的窗子。而郑秀对于这突然而来的强烈追求未免有些茫然。她看到一些求爱的信,接触过一些求爱的眼光,但她总是矜持相待,冷冷地保持着距离,或者干脆躲开去。如今,对曹禺的追求,她也是躲避。她的伙伴对她说,你应该去看看他,否则他会生病的。其实,郑秀心里对曹禺也并无反感。他的才能,他的聪慧,他的为人,他的威望,她心里都明白,何尝未曾动心,何尝没有爱慕之心!爱情有时就像隔着一层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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