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海内存知己
,他说他没听见,他让你再说一遍。他根本没听你讲话,他在想他个人的心事,可能正想着戏里的情节。他有一个动作,他右耳上有一个小肉瘤,俗名子耳,他经常摸着这个肉瘤,一出神就去摸它,张瑞芳曾说,这是曹禺的‘灵感包’,一摸它,灵感就来了。他有时还把一张纸叠起来,把顶部揪掉,展开来纸上有一个小洞,他便用这个小孔去套那个‘灵感包’,可笑极了。还有,他在平地上走路也摔跤,是因为他的左腿绊了右腿才摔倒的,可能也是心不在焉的缘故。他看戏的时候,也许他就没看,好戏还是吸引他的。他脑子里总是想他自己的事,他总是‘心有专注’。他胆小,拘谨,怕得罪人。”①郑秀的性格和曹禺是不同的,脾气急躁,爱清洁,处处都要干干净净,不大爱看戏。曹禺却是个不修边幅的人,生活上的小事很随便,郑秀常逼着他换衣服、洗澡,他却说,“你要讲卫生嘛,我偏不讲。”郑秀就把水、肥皂、毛巾、换的衣服都准备得好好的,把他推进浴室里,把门反锁上。可是曹禺却偷偷地带了一本书进去,一边看书,一边拨弄着水,发出哗哗的水声。郑秀以为他洗澡了,放心了,就去做别的事情,等到回来,看他还没有洗完出来,打开门一看,原来他抱着书本睡着了。他根本就没有洗澡,这自然使郑秀很生气。但是,你要他改变他的习惯,那也是很难的,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曹禺曾对我说:我这个人,你说性格内在,那也是真的。有点事痛苦极了。我喜欢朋友来,但又怕见人,来了是挺高兴的。说我心不在焉,也是有的,人家说的,有时听进去了,记住了,有时就没有听进去。我的记忆力太坏。巴金和我很好,他说话,我很注意听,才听进去。从小孤独,不集中。你说是浪漫型,也有点吧!我好摸我这个“拴马桩”,张瑞芳管它叫“灵感包”。中国人的老说法,右耳边上有这个肉瘤是象征富贵的。后来有人告诉我,常摸它容易得癌症的。写东西写不出来就摸,有时摸得都肿起来。我是常走神的,写东西时思想集中,不走神。我非常怕洗澡,我好看书,所以,老是不愿意洗。四川耗子非常厉害。那时挺穷,穿棉袍,把棉袍咬破了,耗子钻进去,上课的时候觉得痒,讨厌极了。我厌恶耗子,写《北京人》时,就由此产生一种联想,有人真像耗子那样过了一辈子。①曹禺和郑秀的结合,已经蕴藏着危机,在他们的共同生活中,由于性格、脾气、爱好、情趣的不同,矛盾就逐渐突出起来,感情上也出现了裂痕,对于双方来说,都感到了不愉快。而曹禺的内心痛苦显得更深些,他不会吵架,甚至不说出来,但却是十分苦闷的。大约在这样的时刻,一个年轻的姑娘悄悄地进入曹禺的生活之中。她就是邓译生,又叫方瑞。1940年的夏天,她到江安来看望妹妹,妹妹邓宛生就在剧专学习,表弟方琯德也在这里。方瑞的父亲是个医生,她的叔叔,以及父亲的朋友都是一些教授和学者,像著名的作家杨振声,还有赵太牟等。她没有读过大学,但有着很好的文化教养,练得一笔好字,也善于绘画。据说赵太牟、杨振声这些教授都向她的父亲提出建议,不要送她上大学,就让她在家里读书,似乎是要把她培养成为中国最后一名精谙国学的闺秀。她长相清秀,性格娇柔温厚,不爱说话。她同她的妹妹宛生迥然不同,宛生长得又粗又胖,性格活泼,一刻也不安宁。她一来到江安,就住在方琯德的家里,吴祖光也同他们住在一个大院里,对门便是曹禺的住家。
方琯德、宛生,还有一些学生,常到曹禺家去,译生也跟着他们一块去。这样,便结识了曹禺。
译生的到来,在交往中,她给了他以深刻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不声不响中,他们在心中相爱了。《北京人》中的愫方,就有着译生性格的投影。曹禺是这样描写愫方的:见过她的人第一个印象便是她的“哀静”。苍白的脸上宛若一片明静的秋水,里面莹然可见清深藻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