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所展现的表象1
发明了火药;我可不同意这种观点。利希腾贝格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多少人会去冒充德国人?如果一个人想提高身份,一般他会宁愿冒充法国人或者英国人。这是为什么?”此外,一个人的独特个性远远优于民族性,在一个人身上所显现的独特个性比起国民性更应受到多一千倍的重视。因为国民性涉及的是大众,所以,坦率地说,它并没有多少值得称道的东西。在每一个国家,人们的狭窄、反常和卑劣都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国民性。我们对某一民族的国民性感到厌恶以后,就转而称道另一民族的国民性,直到我们同样厌恶它了为止。每一个民族都取笑别的民族,他们的嘲笑都是对的。我们在这一章所说讨论的话题我们在这世上亦即在他人眼中的表象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可分为荣誉、地位和名声。在大众和菲利斯坦人的眼中,地位、头衔相当重要;它们在国家机器的运转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对于我们增进幸福的目的而言,只须寥寥数语就可把它们了结。地位的价值是世俗常规的,也就是说,虚假不实的;它的作用是要得到别人虚假的尊敬,这完全就是为芸芸众生而上演的一出闹喜剧。勋章就是汇票,它提取的是大众的看法;它的价值由汇票签发者的信誉而定。勋章的颁发除了顶替金钱酬劳、为国家节省大量财政开支以外,同时还是一种相当实用、妥当的安排前提是勋章的颁发必须公正、有选择性地进行。大众除了长有眼睛和耳朵以外,就再别无其他。他们尤其缺乏判断力,记忆力也不强。人们作出的很多成绩和贡献完全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某些成绩和贡献在当下瞬间会被他们理解并获得他们的喝彩声,但时间过后不久,他们就会把它们忘记。我觉得这一做法非常适宜,那就是:透过十字或者星形勋章时时处处向着大众高喊“这些勋章的佩戴者和你们并不一样,他是做出过贡献和成绩的!”但是由于过滥和不加思考地颁发勋章,勋章也就由此失去了它们的价值。因此,勋章的颁发应该谨慎小心翼翼地进行,这就犹如商人在汇票上签名一样。十字勋章上所刻的“ 是画蛇添足的一句话。每个勋章都应该是奖励功绩的,这是不言而喻的。讨论荣誉要比讨论地位、头衔复杂和困难得多。首先,我们需要给荣誉下一个定义。为此目的,如果我说:荣誉就是外在的良心,而良心就是内在的荣誉,这个说法或许能够满足很多人。但这种解释华丽、花哨多于清晰、透彻。因此,我认为,客观上,荣誉是他人对我们的价值的看法;主观上,则是我们对于他人看法的顾忌。由于荣誉的这一主观特质,它常常会给注重荣誉的人带来某种有益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却绝对不是纯粹来自道德方面。只要一个人不是彻底堕落,那么,他就会有荣誉感和羞耻感,他就会珍视前者。荣誉感和羞耻感的根源如下。单独的个人能够做的事情寥寥可数,他只是一个被抛弃在荒岛上的鲁滨逊。只有当他生活在与其他人组成的群体里,他才能有所作为。人的意识得到了发展以后,才会认识到自己这种处境。一旦这样,他就会产生愿望,希望被别人视为人类社会中的一个有用成员,一个有能力履行自己的男人角色的人,并由此能有资格去分享社会所带来的好处。要成为这样的人,他必须首先做好每一个人都需要做好的事情;其次,他需要完成处于他那独特位置上人们所要求他和期望他做好的事情。但同样,他很快就认识到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而在于别人是否也这样认为。他要获取别人对自己良好看法的热切愿望,以及他对别人的看法的无比珍视,也就由此而来。这两者都源自人的这种内在感觉人们名之为“荣誉感”,或者“羞耻感”,这根据情况而定。当一个人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失去他人的好评时,尽管他清楚自己是清白无辜的,或者他犯下的过失并不严重,但他还是脸红了,这正是名誉感或者羞耻感所使然。在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