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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所展现的表象2
以构成一出悲剧的主题,例如高乃依的《熙德》。还有最近一出描写市民生活的德国悲剧,名叫《环境的力量》,但它应该叫做《谬见的力量》才对。如果一个人在巴黎国民议会厅挨了一记耳光,那么这个耳光的声音就会从欧洲的一头传到另一头。那些执着于骑士荣誉的人,看到我引据的那些古老的经典事例肯定会生气、不舒服。为了对症下药我建议他们阅读狄德罗的名着《命运主义者雅克》里面关于德格朗先生的故事。这是描述固守现代骑士荣誉的一部出类拔萃的代表作。他们会喜欢这本书,并从中获得启发。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骑士荣誉的原则并没有独到的见解,它也不是建筑在人性的基础之上,它只是人为的产物,其产生的根源并不难找到。它诞生于一个特定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人们更多运用的是拳头,而不是大脑;人们的理性被教士们用铁链禁锢了。所以,它是被颂扬的中世纪及其骑士制度的产儿。那时候,人们不仅需要上帝关怀他们,而且还要上帝为他们评判事物。因此,困难的法律案件就经由仲裁法庭,或者上帝的判决,来作出决定。这几乎无一例外地演变为双方的决斗。决斗并不只是在骑士之间进行,而且还在市民之间进行。莎士比亚的《亨利六世》(第二部分第二幕第二景)里面就有一个绝好的例子。获得法律判决以后还可以上诉,亦即求助于决斗它是更高一级的法庭,是由上帝做出的判决。这样一来,身体的敏捷和力量,亦即动物本性,就取代理性坐在了法官的位置。它不是根据一个人所做的事情,而是他最后遭遇运气的结果,来做出是或非的判决这种情形符合至今仍然生效的骑士荣誉原则。谁要是对决斗的这一根源还有所怀疑,那他就阅读梅林根的那本出色的《决斗的历史》一书吧。事实上在今天,在那些遵循这种荣誉原则生活的人当中这些人通常都没怎么受过教育,对事情不作深思确实还有一些人把决斗的结局看作是上帝对他们所争执的问题作出的判决。当然,这种看法是根据传统流传下来的观点形成的。这就是骑士荣誉的根源。此外,它倾向于通过身体力量的威胁,强行得到他人表面的尊重;真正下工夫去争取别人的尊重,会被认为是一件既困难、又多余的事情。奉行骑士荣誉的人就好像用手捏着温度计的水银球,希望随着水银的上升,他的房间也就会暖和起来。深入考察一番,就可以知道问题的关键在于公民荣誉的目的是与他人进行友好交往;它的内容就是别人对我们这样的看法:我们是值得人们完全信任的,因为我们绝对尊重别人的权利。但骑士荣誉却立足于别人对我们这样的看法:我们是令人生畏的,因为我们会绝对地、无条件地保护我们的权利。本来,这一条原则令别人生畏比享有别人的信任更加重要并没有什么大错,因为如果我们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每一个人都必须保护自己的安全和直接扞卫自己的权利,这样,我们是不能信赖人类的正义的。但在文明时期,国家承担了保卫我们人身和财产的任务,那么,上述的原则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它就像座落在别致的农田、热闹的公路、甚至铁路之间的城堡和了望塔它们都是从拳头即公理的年代所遗留下来的弃置无用的东西。顽固遵循这一原则的骑士荣誉对付的只是人们做出的一些轻微的越轨行为对于这些行为,国家只是实施轻微的处罚,或者根据“法律不理会微不足道的事情”的原则,根本就置之不理。因为这些都只是芝麻绿豆性质的侮辱,有时只是纯粹的取笑打闹。但在处理这些事情方面,骑士荣誉却夸大了人的价值,达到了一种与人的本性、构造和命运都完全不相称的程度。人的价值被提高至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步。这样,人们就会认为国家对于那些小小的冒犯所给予的惩罚根本不足够;被冒犯者就要自己执行惩罚的任务,目标指向了冒犯者的身体性命。很明显,事情的根本原因是人的极度自大和那种令人反感的盛气凌人人们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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