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装束。一条大红围巾象腰带似地缠在腰间;一块绣花手帕围住额头;她那形态美丽的双臂赤裸着,其中的一条高高举起,优美地托着顶在头上的一个坛子。她的体态和容貌,她的肤色和神韵,使人想起了宗法时代的以色列公主,无疑那正是她想要扮演的角色。
她走近大盆子,俯身似乎要把水坛灌满。随后再次把坛子举起来放在头上。那个在井边的人好像在同他打招呼,提出了某种要求:她“就急忙拿下瓶来,托在手上给他喝。”随后他从胸口的长袍里,取出一个盒子,打了开来,露出金灿灿的镯子和耳环;她做出惊叹的表情,跪了下来。他把珠宝搁在她脚边,她的神态和动作中流露出疑惑与喜悦,陌生人替她戴好了手镯,挂好了耳环。这就是以利以泽和利百加了,只不过没有骆驼。
猜谜的一方再次交头接耳起来,显然他们对这场戏所表现的字或只言片语,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他们的发言人登特上校要来表现“完整的场面”,于是帷幕又一次落下。
第三幕里客厅只露出了部份,其余部分由一块粗糙的黑色布幔遮挡着,大理石盆子已被搬走,代之以一张松木桌和一把厨房椅子,借着一盏号角式灯笼的幽暗灯光,这些物品隐约可见,因为蜡烛全都灭了。
在这暗淡的场景中,坐着一个人,双手攒紧放在膝头,双目紧盯着地上。我知道这是罗切斯特先生,尽管污秽的脸,散乱的服饰(在一条胳膊上他的外衣垂挂着,好象在一场搏斗中几乎是从背上撕了下来似的),绝望阴沉的脸容、粗糙直竖的头发,完全可以叫人无法辨认。他走动时,铁链叮当作响,他的手腕上戴着手铐。
“监狱!”登特上校冲口叫道,字谜也就被猜中了。
随后是一段充分的休息时间,让表演者恢复原来的服装,他们再次走进餐室。罗切斯特先生领着英格拉姆小姐,她正夸奖着他的演技。
“你可知道,”她说,“在你饰演的三个人物中,我最喜欢最后一个。啊,要是你早生几年,你很可能会成为一个英勇高贵的拦路强盗!”
“我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吗?”他向她转过脸问道。
“哎呀呀!全洗掉了,洗得越干净就越可惜!那个歹徒的紫红脸色同你的肤色再般配没有了。”
“那你喜欢剪径的强盗了?”
“就我喜好而言,一个英国的路盗仅次于一个意大利的土匪,而意大利的土匪稍逊于地中海的海盗。”
“好吧,不管我是谁,记住你是我的妻子,一小时之前我们已结婚,当着所有的目击者。”她吃吃一笑,脸上泛起了红晕。
“嗨,登特,”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道,“该轮到你们了。”另一组人退下去后,他和他的伙伴们在腾出来的位置上坐了下来。英格拉姆小姐坐在首领的右侧,其余的猜谜人坐在他们两旁的椅子上。这时我不去观看演员了,不再兴趣十足地等候幕启,我的注重力己被观众所吸引。我的目光刚才还盯着拱门,此时已不可抗拒地转向了排成半圆形的椅子。登特上校和他的搭当们玩的是什么字谜游戏,选择了什么字,如何圆满地完成自己扮演的角色,我已无从记得,但每场演出后互相商量的情景,却历历如在目前。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转向英格拉姆小姐,英格拉姆小姐又转向罗切斯特先生,我看见她向他侧过头去,直到她乌油油的卷发几乎触到了他的肩膀,拂着了他的脸颊。我听到了他们相互间的耳语,我回想起他们彼此交换的眼色,甚至这一情景在我心里所激起的某种情感,此刻也在我记忆中复活了。
我曾告诉过你,读者,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如今我不可能不管他,仅仅因为发现他不再注意我了——仅仅因为我在他面前度过几小时,而他朝我瞟都不瞟一眼——仅仅因为我看到他的全部注意力被一位贵妇人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