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苏联军事力量
辖喀尔巴阡军区、基辅军区、敖德萨军区、驻匈牙利军队集群和黑海舰队。作战部队包括:陆军36个作战师,坦克约1 万辆;空军11个航空兵师,飞机2000余架;海军舰只130 艘,计28万吨,飞机240 余架。管辖范围包括苏联西南部地区、南欧、北非,以及黑海和地中海大部。
南方战区。总司令部设在苏联的巴库。辖中亚、土耳其斯坦、南高加索和北高加索四个军区以及驻阿富汗部队。作战部队包括:陆军37个作战师,坦克1 万余辆;空军12个航空兵师,飞机1500余架。管辖范围包括苏联南部地区、西亚、南亚以及中国西部地区。
远东战区。总司令部设在苏联的伊尔库茨克。辖西伯利亚、后贝加尔和远东三个军区,驻蒙古部队,太平洋舰队。作战部队包括:陆军46个作战师,坦克1.3万辆;空军11个航空兵师及若干个团,飞机2000余架;海军作战舰只200 多艘,计92万吨,飞机近500 架。管辖范围包括苏联亚洲部分的绝大多数地区、整个东亚,以及西太平洋水域。
西北战区。未设指挥机构,由列宁格勒军区负责统一指挥。辖列宁格勒军区和北方舰队。作战部队包括:陆军9 个作战师,坦克2000辆;空军1 个司令部,指挥临时配属的航空兵部队;海军作战舰只240 多艘,计120 万吨,飞机370 余架。管辖范围包括苏联西北部地区、北欧,以及上述地区的相邻水域。
此外,在地处苏联腹地的莫斯科军区、乌拉尔军区和伏尔加河沿岸军区,驻有中央预备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