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这是女黑奴的名字),你赶快给他弄点吃的,这个可怜的孩子。你们哪位姑娘去把勃克给叫醒了,告诉他说,——哦,他来了。勃克,把这个小客人带去,把他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把你自己的干衣服给他穿上。”
勃克看样子跟我差不多大,——十四五岁光景①,但是比我长得块头大一点儿。他身上只披着一件衬衫,头发蓬蓬松松的。他打着呵欠走进来,一个拳头揉着眼睛,另一只手里拖着一支枪。他说:
“没有歇佛逊家的人来吧?”
人家说没有。说是一场虚惊。
“好啊,”他说,“要是有的话,我看我准能打中一个。”
大家都齐声笑了起来。鲍勃说:
“哈,勃克,象你这样慢慢吞吞出来,人家说不定会早把我们的头皮都剥下来了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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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诺顿版注:马克·吐温在一个笔记本上明确地说过,赫克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参见华尔特·勃莱尔《马克·吐温和赫克·芬》,143页。
②美国的土著印第安人常把战败的敌人的头皮剥下,作为战利品。
“啊,根本没有人来叫我啊,这可不行。我老是被落下,捞不到表现一下的机会。”
“别担心,勃克,我的孩子,”老人说,“你迟早总会有机会表现表现的,急什么。现在你去吧,照妈对你说的去做。”
我们上楼进了他的房间,他给了我一件粗布衬衫和一件短茄克,还有他的一条裤子。我穿上了身。我正换衣服的时候,他问我叫什么名字,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他,他就急着跟我说,他前两天在林子里捉到一只蓝喜鹊和一只小兔子。他还问我,蜡烛熄的时候,摩西在哪里①?我说,我不知道,过去也从没有听过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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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里写孩子玩的猜谜游戏。《旧约·出埃及》写摩西出生三个月,母亲把他放在蒲草编的箱子里扔在河岸边,“河岸”与“黑暗”,英语发音接近,故这里系通过双关语玩猜谜的游戏。
“那你猜一猜,”他说。
“我怎么猜得着?”我说,“既然过去从没有听说过。”
“不过你能猜啊,不是么?容易猜啊。”
“哪一支蜡烛啊?”我说。
“怎么啦,随便哪一支啊。”他说。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啊,”我说,“他在哪里呢?”
“他在黑暗中呢!那就是他所在的地方。”
“既然你知道他在哪里,你又问我干什么?”
“啊,真是的,这是一个谜语嘛,你不知道么?听我说,你在这里准备耽多久?你非得长久耽下去不可。我们会过得快快活活的——现今也没有什么学校了。你有一条狗么?我有一条狗——这条狗能冲进河里,把你扔进河里的小木片给叼回来。在星期天,你喜欢把头发梳得光光的,以及干诸如此类的傻玩意儿么?对你说,我是不乐意的,可是我妈逼我这么干。这些旧裤子可真讨厌死人,我看最好还是穿上了吧,尽管我不喜欢。怪热的。你都搞好了么?好——来吧,老伙计。”
冷的玉米饼,冷的腌牛肉,黄油,和酪乳——他们那里给我吃的就是这一些。我吃过的东西,从来没有比这一些更加好吃的了。勃克,他妈,其他所有的人,全都抽玉米轴烟斗,除了那个女黑奴,她走开了,还有那两位年轻妇女。他们全都一边抽烟,一边说话。我呢,是一边吃,一边谈话。那两个年轻妇女都披着棉斗篷,头发披在背后。他们都问我一些问题。我告诉他们说,我爸爸、我和一家人是怎样在阿肯色州南头一个小农庄上的;我姐姐玛丽·安怎样出走,结了婚,从此杳无音讯;比尔怎样出去四处寻找他们,连自己也从此没有下落;汤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