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杨碧秋
六岁。
碧秋双手抑项,疾呼数声,遂一恸仆地,半日方苏。自此五六日,晓夜悲号,水粒俱绝。
及终七之后,二玄心下甚觉怜悯碧秋,即俗央媒出嫁。
碧秋微闻其事,步出堂前,裣衽再拜而泣曰:“媳妇虽极愚陋,颇知礼义廉耻,岂有贞女而事二夫!故自谢郎去世,即拟相从于地下。然所以迟留暂缓者,因有腹中之孕耳。若不蒙恩见察,而必欲夺其志焉,有死而已,决难从命。”
二玄亦为之改容起敬,其议遂寝。数月之后,方获临蓐,而举一男,试其啼声,宁馨可卜。
忽值蒋云甫遣人催索,连本利算,该九十余两。
二玄愕然曰:“既有此项交易,何小儿在日,并不取讨。”其人曰:“现有二大官临终回札,即家主吊奠之日,亦尝微及此事。所以迟缓不即取索者,以通家之谊故也,何乃以贵冗而竟相忘耶?”
二玄默然久之,乃属其婉言致意,以俟迟迟奉楚。自后或十日,或半月,即遣人坐逼,絮聒不休。
延及半载,蒋云甫往告孟文曰:“有借有还,交易之常。乃尊公迁延时日,毫厘不吐,岂有负而不偿之理!比闻令弟妇守寡未嫁,小弟亦缘丧偶,若或借重兄命,而获谐姻好,愿以此项抵作聘资,未识尊意以为可否?”
孟文欣然首肯,驰告二玄。二玄许可,乃嘱侍婢乘间以语碧秋。碧秋即时哭仆于地,呜咽不能出声。二玄再三解谕,而碧秋坚执不允曰:“生为谢家妇,死作谢家鬼。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蒋云甫知事不谐,即令数人坐定催逼,又欲具词鸣控当道。
二玄事急,呼出碧秋,含泪而告曰:“吾意欲令汝伯代偿,则冤业儿悭吝至极,一毛莫拔。若欲典卖衣饰,则囊橐已尽。汝但知节操为重,而不知孝顺舅姑为尤重。若肯见依,犹可延我数日之命。如果执意不从,我于今夕当自缢而死矣。”
碧秋踌躇半晌,慨然曰:“媳妇一身不足惜,所怜怀中血胤,何以处置?”
二玄曰:“邻西宋翁年晚无儿,其妾生子,甫一月而死,曷若承继于彼,可以无忧矣!”
即令侍婢请过宋妾以实告之,宋妾惊喜曰:“果获如此,若儿即吾儿也。”
碧秋取出金钗一只,罗衫二领,赠与宋妾,号哭而送曰:“儿生吾不能再见,儿死或与我魂魄相依。哀哉谢郎,相见在迩,无相尤也。”
遂将衫袄裙裤紧绾带结,复以双线密密纫缀。拆开花剪,而以半股缚臂。于是明妆艳服,以俟肩舆之至。
及抵蒋室,即有掌礼者请同拜堂,碧秋厉声曰:“吾已有誓在先,必俟三日之后,方可成礼。”
蒋云甫见事已谐,遂不相强,而唯唯依允。
原来蒋素富饶,已蓄四妾,一曰邓氏,一曰楚娥,一曰玉秀,一曰绯桃,年俱二十许,近前施礼,邀请赴席。碧秋曰:“食不下咽,但与我杯水可矣。”是夜,蒋生虑有不测,乃令邓氏、绯桃伴睡。
至次日,复嘱四姬委曲劝慰,碧秋垂首长叹,寂无一言。至第三日,蒋生乃大设供具,珍错杂陈,器皿精异,列四姬于两侧,置二席于正南。自坐于左,而虚其右位。
乃着群婢扶拥碧秋至前,笑而谓之曰:“卿以绝世之容,误为谢家儿所苦。我今以百金为聘,家颇小康,亦何辱于卿,而卿乃执迷如是乎?今特虚其右席以候。卿若肯允就,宠必专房。设或拗执,可为我站于阶下。”
碧秋即至前庑,盘膝而坐。蒋生微微冷笑曰:“薄命妮子,不足抬举!”
遂与四姬嬉笑谐谑。或吹玉萧,或歌雅曲,遍唤诸婢轮次递酒。
俄而斜阳西坠,放下珠帘,银烛荧煌于绮席,明月掩映于纱窗,而蒋生已颓然醉矣!乃拂衣而起,指挥众姬,意欲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