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周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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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执玉卑,替其贽也;拜不稽首,诬其王也。替贽无镇,诬王无民。夫天事恒象,任重享大者必速及,故晋侯诬王,人亦将诬之;欲替其镇,人亦将替之。
大臣享其禄,弗谏而阿之,亦必及焉。”
襄王三年而立晋侯,八年而陨于韩,十六年而晋人杀怀公。怀公无胄,秦人杀子金、子公。
襄王使太宰文公及内史兴赐晋文公命,上卿逆于境,晋侯郊劳,馆诸宗庙,馈九牢,设庭燎。及期,命于武宫,设桑主,布几筵,太宰莅之,晋侯端委以入。
太宰以王命命冕服,内史赞之,三命而后即冕服。既毕,宾、飨、赠、饯如公命侯伯之礼,而加之以宴好。内史兴归,以告王曰:“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逆王命敬,奉礼义成。敬王命,顺之道也;成礼义,德之则也。则德以导诸侯,诸侯必归之。且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忠所以分也,仁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义所以节也。忠分则均,仁行则报,信守则固,义节则度。分均无怨,行报无匮,守固不偷,节度不携。若民不怨而财不匮,令不偷而动不携,其何事不济!中能应外,忠也;施三服义,仁也;守节不淫,信也;行礼不疚,义也。臣入晋境,四者不失,臣故曰:‘晋侯其能礼矣,王其善之!’树于有礼,艾人必丰。”
王从之,使于晋者,道相逮也。及惠后之难,王出在郑,晋侯纳之。
襄王十六年,立晋文公。二十一年,以诸侯朝王于衡雍,且献楚捷,遂为践土之盟,于是乎始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