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五
河北道四
相州
相州。邺郡。今理安阳县。《禹贡》冀州之域。《尚书》云:“殷王河亶甲居相。”即其地。春秋时,属晋,《左传》曰:“齐侯伐晋,取朝歌,入孟门,登太行,赵胜帅东阳之师以追之。”即此也。又为晋东阳之地,郡城即齐桓公所筑。战国时,属魏。故《史记》曰:“魏文侯出征,以西门豹守邺,即为魏都也。”后属赵。秦并天下,为上党、邯郸二郡之地。汉高祖置魏郡,理邺。后汉末,冀州之理韩馥为冀州牧,居邺。其后,袁绍、曹操因之。建安十七年,册命操为魏公,居邺。黄初二年,以广平、阳平、魏三郡为三魏,长安、谯、许、邺、洛阳为五都。石季龙自襄国徙都之,仍改太守为魏尹。慕容隽平冉闵,又自蓟徙都之,仍置司隶校尉。苻坚平邺,以王猛为冀州牧。后魏于此立相州。初,道武幸邺,访立州名。尚书崔光对曰:“昔河亶甲居相,圣皇天命所相,宜曰相州。”道武从之。按:后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卜迁都,经邺都,登铜雀台。御史崔光对曰:“邺城平原千里,漕运四通。有西门史起旧迹,可以饶富,在德不在险。”请都之。帝曰:“卿知其一,未知其二。邺城非久长之地,石虎倾于前,慕容灭于后。国富主奢,暴成速败。且西有枉人山,山东有列人县,北有栢人,君子不饮盗泉,水恶其名也。”遂止。东魏静帝迁都于此,改置魏尹及司州牧。北齐武帝又都焉,改魏尹为清都尹。后周平齐,复改为相州。大象二年,自故邺城移相州于安阳城,即今理也。隋初,郡废,而州立。炀帝初,州废,复置魏都。唐武德元年,置相州总管府,相州领安阳、邺、林虑、零泉、相、临漳、洹水、尧城八县。二年,割林虑置岩州。四年,废总管府,仍省零泉县。五年,废岩州,以林虑来属,仍省相县。六年,割卫州之荡源来属。其年,置都督府,管相、慈、洺、黎、卫、邢六州。九年,废都督府。贞观元年,改荡源为汤阴,以废慈州之滏阳、成安二县来属。十年,复置都督府。管相、魏、黎、卫、洺、邢、贝七州。十六年,罢都督府。十七年,以废黎州之内黄、临河来属。天宝元年,改为邺郡。干元元年,复为相州。梁贞明元年,魏博节度使杨师厚平,乃割相州建节为昭德军。寻军乱,以地归于后唐。荘宗入魏,遂却为属郡,依旧隶魏州。晋天福三年,复升为彰德军节度。皇朝因之。
元领县十一,今六:安阳;邺县;汤阴;永定;临漳;林虑。
五县割出:滏阳;入磁州。内黄;成安;洹水;已上三县入魏州。临河。入澶州。
州境:东西二百一十里;南北九十里。
四至八到:东南至东京三百五十里;西南至西京五百八十里;西南至长安一千四百四十里;东至魏州一百八十里;南至卫州一百十二里;西至潞州三百五十里;东南至澶州一百四十五里;西南至卫州一百五十六里;西北至辽州三百五十里;东北至洺州二百一十五里。
户:唐开元户:七万八千。皇朝户:主一万一千七百八十九,客一万一百二十六。
风俗:自北齐之灭,衣冠士人多迁关内,惟伎巧商贩及乐户以实郡郭。由是人情险诐,至好为诉讼。
姓氏:内黄郡三姓:扈;路;骆。
人物:牛牢。立志不与光武交。杜乔。审配。魏郡人,少忠烈,有不可犯之节。申绍。字景祚,魏郡人,为当时冠冕之宗。弟胤,与兄声望俱重。唐傅弈。邺人,晓天文历数,为太史令。武德初,上疏请去佛。杜正伦。洹水人,隋时与兄正玄俱以秀才擢第。相高宗,至中书令。
土产:胡粉。贡。鳯翮席。贡。花口胡芦。纱。贡。绢。贡。
安阳县。旧二十七鄊,今三鄊。地即纣之都。《战国策》云:“纣将甲百万,左饮于淇谷,右饮于洹水。淇水竭,而洹水不流。”按: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