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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的疏忽和100%的痛苦
    马大哈医生:收好你的止血钳

    侯宝林先生有这样一段相声,讽刺医生不负责任,粗心大意,给病人做手术不是将纱布留在病人肚子里就是把手术刀丢在了病人肚子里,病人只好要求大夫给他肚子上安一根拉链,以方便随时拉开找东西。

    许多人以为这是笑话,是幽默,是艺术夸张,其实这是活生生的现实。《北京晚报》曾披露北京某医院给病人手术后将一把止血钳遗留在病人腹腔中的消息,在市民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许多读者纷纷投书报社,诉说自己或家属的类似遭遇。不久后,《中国青年报》又以此题发起讨论,结果发现遭此不幸的人竟为数不少。

    1992年10月14日,北京市某县一位农民因患十二指肠溃疡,在一家医院进行手术。手术结束,腹腔缝合完最后一针,护士清点手术器械时这才发现少了一把止血钳,估计丢在了病人的肚子里。用X光机一照,病人腹中果然躺着一把17厘米的止血钳,只好又将病人的腹腔打开,取出止血钳。可悲的是,手术护士还不以为然地说:“其实也没给病人造成什么损失。”麻木到了极点。也许这类事情在某些医务人员看来不足为奇,医院处理也是轻描淡写:器械护士和主刀医生扣发奖金。殊不料留给病人的却是肉体的痛苦甚至生命的危险。

    某市医院接收了一个腹部患者朱某。由于手术医生的疏忽,竟把一个长25厘米、重165克、手术包中最大器械之一的压肠板遗落在患者肚子里,时间长达38天之久。

    在腹腔里留东西已属稀奇,而更有甚者竟在小小的椎体里也留有纱布,并且不是一块而是六块。山东某县一农民,因患椎间盘突出症,于1989年4月25日去一家医院住院治疗。5月20日进行椎间盘摘除术。术后,患者病情加重,腰部疼痛难忍,并在行流管处出现无痛包块,最后包块破溃流脓。再到另一医院检查,怀疑术后体内有遗留物,致外硬膜脓肿。为此,该患者只好再次手术,从其椎体左侧取出纱布六块。

    按手术操作规程,手术前除了严格的消毒、麻醉器械、输液器械等设备的检查外,手术的刀、剪、镊、钳、针、线、纱布、棉球、手套等都要一一进行清点,手术后一样东西都不能少,连脏棉球和纱布都不能少一样。许多医院的这套程序执行得是非常严格的,但有些医院,尤其是一些县乡医院,执行起来却往往不尽人意。

    1997年5月,江苏省一产妇康某因分娩到乡卫生院做剖腹产手术,手术后,器械护士李某未按规定对敷料和手术器械进行清点,致使一把16厘米长的弯头血管钳遗忘在康的腹部里。在忍受了两个多月的剧烈痛苦之后,康某因血管钳刺破小肠,肠内大量容物溶人腹腔,并引起弥漫性腹膜炎,抢救无效死亡。

    无独有偶,安徽省一农民因骨折在该县城关镇医院做整骨手术时,医生将两团止血纱布遗忘在切口内,造成内固定术后感染,患者险些被截肢。

    1998年2月20日下午,23岁的孕妇陈春花到福建省福安市中医院急诊,接受剖腹产,手术后病人一直严重不适,3月9日下午施行剖腹探查术时,发现一块纱垫遗留腹腔中。这起严重医疗事故导致病人腹腔溃烂,引发胸膜炎、中毒性心肌炎、双下肺感染、脊髓炎等多种疾病。此案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在全国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999年2月,福建宁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事故赔偿案,最后经庭外调解,被告福安市中医院除已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合计11万余元外,再赔偿原告陈春花各项费用5万元。

    1992年9月,温州高某被诊断为晚期胃癌后,其家属将他送进温州某大医院做胃部切除手术,患者术后3个月的住院期间,腹部手术处经常出现疼痛,并伴有身体发烧症状。这家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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