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于代子纵军肆虐 拼命虎专打不平
话说当下众旗军,本是日日在外市街上图勒店户银两,斯时听于将军之说,即领命前往各肉店中,喝曰:“我千岁有命,给出红单在此,每店取肉四两,答应府内饲鹰。”屠户曰:“将爷,我等猪肉是本钱买的,非盗来之物。”旗军”叱曰:“如有敢拒者,将他拿到府内见千岁,自有定夺。”众屠户见他权势突然,心内不敢拒他,忍耐与他,如此者约二十余天。
旗军见日日取之容易,商议如今每户派屠六两,至明日,先至肉店说知,谁敢抗拒?没奈何,从他派六两。再过数天,这旗军对旗军曰:“潮人甚好相与,我等欲派猪肉饲鹰,每派四两就四两,再欲派他六两就六两,众兄弟如今若到市镇上,欲派他每屠八两,余存者好作菜用。”众旗军曰:“说得有理。”
这日到西门肉店叫曰:“公府雄鹰饲得多,今日欲派八两。”
屠户有人不肯,向说曰:“我等猪肉亦将血本求利,就千岁府中饲鹰,初时系买的,后来派取四两,过了数天又派六两,而今又欲增加,叫我人血本消化,不派不派。”旗军大怒,将他擒拿,众人向前相劝。屠户无奈何,只得依他八两。一屠派起,各各依例而行,旗军得意回归。
众屠户会齐相议曰:“我等生意若是欲作,必须议一章程,方能作得。公府出得这班旗奴,如此猖狂,初时买的,后来免钱派的,派派不已,又增加八两,不久又欲增加,不若推尊一人往府县呈控。”又一个屠户曰:“我想起来,恐府县不敢担承,若欲伸此冤,除非刘镇大人,决不担承矣。”又一人曰:“虽府县不敢担承,宜当先呈控告,然后可赴刘镇控告。”又一人曰:“有理有理。”当日具呈往府县入呈,俱批不准,遂到汪道台衙门呈控,知系公府旗军强取,批落府县查明详办。
众屠户曰:“如此,不若齐到刘镇处控诉。”刘镇收阅众屠户状词,系旗军强取猪肉一案,召众屠户问其情由,吩咐曰:“明日旗奴到市取物,许你等将他擒来。本镇自有分断。”众屠户领命,叩谢出衙,回店中和议曰:“而今刘镇作俺主,明日这旗奴前来取肉,不可错过他。”及至明早,众屠店一齐摆得齐整,不比前日宰一只出一腿摆在铺面,余者俱藏在店内。
今日见有人做主,尽行全摆在店面。
众旗奴见得许多肉店,肉腿比往时大不相同,便云:“今日欲派十二两。”屠户曰:“将爷,这肉是刘大人帅府用的。”
旗军叫曰:“咄!我公府若无饲鹰,哪有到刘镇帅府用的?难道刘镇势力敢来压倒公府不成么?今日定欲派十二两,少些不得。”众屠户赶此时一同叫曰:“今日这旗奴如此无理,不可错放他。”一人动手,人人齐至,打得旗奴欲死勿死,欲活勿活。有畏事者,见势不好,逃走回旗巷去了;存有五、七个被众屠户打得头破嘴肿,拖至刘镇衙门内来的。
辕门官千总陈虞龙入内堂禀知,刘镇出堂,坐内堂先召旗军曰:“你等不守法度,强派民物,如公府中欲饲鹰,亦该照价与他买,他是血本,你等仗势强派猪肉,叫他血本谁归?今已初犯暂且轻饶,你等日后再敢违法强取,本镇将你带到公府见千岁究罪。”按法说毕,放他出去之后,亦召众屠户入内面谕曰:“本镇命你等将他捉至帅府,本镇将他带到公府见千岁究他之罪,你等将他打伤,血泪沾衣,本镇怎好施为?如今你等市镇近在旗巷者,俱可搬在上面置市,本帅府每日命军兵巡查。”众屠户听说大喜,叩谢回店。明日置市,即在上面开张买卖,刘兵亦命军兵稽查旗兵。自此无一人敢到市强取,众人民好不快活,尽皆欢喜。不在话下。
且说城外十里之远,有一地名长美桥,乡中有一雄杰,姓邱名齐别号长尾彪,娶妻苏氏,生一女名唤锦凤,年方一十七岁,生得十分美丽,姿色无比,因往城外探外祖住了几天。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