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酒局证言
上。

    我知道到了开口的时候,就接话说:“对于法医来说,血迹是证物中最重要的部分,能够给我们提供许多信息,而且从来不会说谎。这幅画上的几滴血痕,严格地说,是七滴,血斑的边缘非常不平滑,显示血液被喷到画上时是有一定的速度的,而且这七滴血痕的形状,又显示血液的喷溅角度在不停地变化,这是很复杂的物理运动,只能根据模糊数学来计算。血液的喷溅通常是动脉破裂造成的,而动脉血液的喷溅,在平面上形成的是血雾或血带,与画上的几滴血痕不同。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这七滴血痕是头发之类的吸水柔软物甩出来的,也就是说,凶手是一个留长发的人,在搏斗时头发甩动,在画上留下了罪证。”

    我话音才落,当年与王守财有过来往的几个人都吸了一口凉气,有人就偷眼看着钱程。在那个时候,钱程是个黑道上的混混,许多人都记得他曾留过披肩的长发。

    钱程的情绪紧张起来,身子不为人注意地略微动一动,分坐在他两旁的马经略和吕宏轻轻拍拍他的肩膀,说:“钱总,吃菜。”

    马天疑虑地看一眼钱程,对沈恕说:“为什么不能是女人留下的?”

    沈恕说:“王守财的尸体早已火化,找不到证据。但胡长伟还活着,他头部被击打的伤痕是在头顶上,不是在后脑,而胡长伟的身高是一米七七,这说明凶手是一个个子很高的人。虽然不排除是一个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又留有长发的女人作案,但是做刑警的,对于小概率的线索往往要留到最后去查找,否则千头万绪,会把侦破方向弄得混乱。”

    座中十余人鸦雀无声。

    我说:“钱程,你在这次峰会中,频频出入酒席宴会,我们很容易就拿到了你的DNA样本,检验结果显示,你就是当年在画上留下血痕的那个人!”

    座位中的人一片哗然。有几位女士吓得身上微微颤抖,偷眼看着钱程,见两名身强力壮的警员一左一右地夹住他,略微放宽心。

    钱程毕竟也是从大风大浪里摸爬滚打过来的,很快镇定下来,不屑地说:“画上有我的血迹又怎么样?我当年和王守财是朋友,去他家是家常便饭,不小心伤到自己,把血溅到画上,也不稀奇。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能证明画上的血痕是王守财被杀的时候留下来的吗?”

    沈恕说:“你当年和王守财不是朋友,只是在他手下讨生活而已。王守财是你的上级承包商,他揽下来的工程,再转包给你们这些小工头。王守财做事不是很江湖,经常拖欠你们的工程款,但是你们又必须依靠他拿工程,这让你们很头疼,而你也就是因此对王守财怀恨在心。”

    钱程说:“沈警官,饭可以乱吃,酒可以乱喝,话却不能乱讲,在座的都是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你没有证据,我会告你诽谤。不能凭你这么随口一说,就颠倒是非黑白。”

    沈恕说:“不错,公道自在人心。我们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今天就不会当众揭开真相。我在明确王守财被杀现场曾经出现过第三人,并且这个人负了伤之后,就断定他不会带着血迹离开现场。在刑事案件中,有许多凶手在室内杀人后,如果身上留有血迹,会随手从现场穿走一件衣服,以避免被路人发现。你确实不是一个高明的罪犯,也犯了这个错误。你在伪装过现场后,穿上王守财挂在玄关里的一件羊皮大衣,戴上一顶旱獭皮帽子,遮住你身上和头上的血迹,而鲜血也就留在了大衣和帽子上。”

    钱程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沈恕说:“你的贪婪让你犯下了第二个错误。在90年代初,那件皮大衣和旱獭皮帽子价值不菲,你穿回家后,竟然没舍得毁掉,而是用乙醇擦拭了血迹后,自认为已经不留痕迹,把这两件东西留了下来。但是你一直没敢穿出来。一直到你发财以后,自建别墅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让死者闭眼简介 >让死者闭眼目录 > 酒局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