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此RT就是彼RT
合同中丙方地址和审批机关核准的文件中的Rt公司的地址是不同的,但本案合同所约定的实质内容与审批机关所核准的主要内容应是相一致的,即本案合同中的Rt公司与核准文件中的Rt公司在本案合同中所行使的缔约权利及承担的缔约义务是完全一致的。

    由此,仲裁委员会无法得出核准文件中的Rt公司不是本案合同中的Rt公司的结论,换言之,这两个地址均为同一个Rt公司所使用,即在本案中,以维尔京群岛为注册地址的Rt公司与以香港为法定地址的Rt公司应为本案合同的同一主体。

    ……仲裁委员会认为,“PO-BVI”和“香港-50楼”这两个地址存在着事实上的关联性,同时,为交易方便,Rt公司在合同中使用钟山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实际使用的地址亦是可以理解的,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被申请人在合资经营期间对于Rt公司两个地址的关联性应知晓

    本案合同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其合同性质决定了合营各方在缔约时应是彼此充分了解的,包括合营各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以及其他商业背景。同时,被申请人作为合营一方对于合资合同的审批情况、审批机关对合资企业的核准情况以及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应当是知悉的。

    因此,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Rt公司使用两个地址的情况是应当知晓的,对于该两个地址之间的关联性亦应是知晓的。

    综合分析本案的具体情况,仲裁委员会认为,本案中Rt公司应为本案合同的主体,本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于Rt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合同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委员会均有管辖权。

    仲裁委员会现作如下决定:

    1.注册成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Rt公司具有本案主体资格,为本案适格的申请人。

    2.本案仲裁程序继续进行,被申请人应自本主体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内一式六份书面提交答辩及/反请求。

    特此决定。

    点评:毕竟只是一个小错误,在众多的证据面前,华源的纠缠显然是无力的。仲裁委员会直接挑明说你应知晓,不要再胡闹了。地址之战尽管是丰原胜利了,但是给华源留下了45天的答辩时间,从而为其翻盘赢得宝贵的时间。有时无理取闹也是很好的战争武器。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首页 >江山争夺战·中国第一并购战财经纪实简介 >江山争夺战·中国第一并购战财经纪实目录 > 此RT就是彼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