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疑_弘一大师
药师经析疑
弘一大师著
凡例
序
药师经析疑
序分
正宗分
流通分
弘一大师答佛学书局书(乙亥年)
后记
凡例
一、经文据《丽藏》玄奘译本,与世所习诵者异。
二、科依义疑(录者案——扶桑体具实观述:《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义疏》三卷,收入日本《大正藏》中)。
三、问多增文,答据《义疏》,间或遗略,时有润文;而观解表法多缺。
四、唯引他文而略疏释,引文止处,未易见者,旁加(文)字。
五、若属私意,则上冠‘案’字,以区别也。
六、案经谓此文唐疏者,指《药师本愿经疏》(隋本),唐慧观撰。系敦煌石室所发现之佚本。
七、经文句读,据大师写本。(目次中甲一之‘一’,即内文子目之‘初’字。)
八、析疑文标点,乃后人所加。
序
《药师经析疑》,原系弘一律师遗稿。弘公圆寂后,该稿经圆拙法师整理完成,圆师并嘱余筹印。数年前余曾请慧剑居士协助付梓,但因缘未能圆满,故于中止,仅就岷市先印一千余本。慧剑居士崇仰弘一大师,其情殷诚,曾撰写《弘一大师传》流通行世,今又再印《药师经析疑》及《弘一大师文钞》,以供世人同飨,嘱余为序,故略述其因缘,以表赞喜!
菲律宾三宝颜福泉寺沙门传贯民国丙辰六十五年二月十二日叙
药师经析疑
弘一大师遗著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
【问】:若依台宗,说玄义五重,今应如何分判耶?
【答】:玄义五重:(一)人法为名;(二)正法宝藏为体;(三)如来因果为宗;(四)与拔功德为用;(五)大乘方等为教相。
(一)、人法为名者。魏塘云:药师琉璃光如来是人名,本愿功德是法名,此说是也。青丘、秋篠及长谷,同以药师为喻者,此等不知从德立名。
(二)、正法宝藏为体者。正谓中正,法谓妙法,贵重为宝,句容为藏。与华严之诸法实性相,方等之实相如来藏,般若之佛母,法华之秘要之藏,涅槃之三德秘藏,金刚宝藏,同出异名。下文云:于其国中有二菩萨摩诃萨,乃至悉能持彼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正法宝藏。若正法宝藏非经体者,二菩萨云何奉持耶?虽魏塘云:诸佛甚深行处为体者,今所不取。何者?诸佛言通,甚深叹行,行字是宗,处字非体。如下文云:流行之处。故行处字不正指体。
(三)、如来因果为宗者。本愿二字,是如来因;其余九字,是如来果。魏塘以愿行方便为宗,引下文证者。今谓此昧宗致。既是因果,岂非因而不该始末耶!
(四)、与拔功德为用者。此与魏塘同。彼云:此经始终,只明拔苦与乐。
大科为三:初序,二正宗,三流通。甲初序分二:初通序,二别序。今初
如是我闻。一时,薄伽梵游化诸国,至广严城,住乐音树下。与大苾刍众八千人俱,菩萨摩诃萨三万六千,及国王、大臣、婆罗门、居士、天、龙、药叉、人、非人等,无量大众,恭敬围绕,而为说法。
【问】:广严,梵语旧云毗舍离等。秋篠云:此是城名,而隋译本称为国者,误欤?
【答】:非也。国总,城别耳。《西域记》云:吠舍厘国(即是隋云毗舍离国)。周五千余里。吠舍厘城,已甚倾毁,其故基址周六七十里,宫城周四五里。
【问】:诸经列声闻众数,每云千二百五十人,今何甚多?
【答】:聚散随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