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命
【原文】
(《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夫人之受生,貌异音殊,若乐愚智,尊卑寿夭,无非三势,业理使之然。)
夫天道性命,圣人所希言也。虽有其旨,难得而详。然校之古今,错综其纪,乘乎三势,亦可以仿佛其略。何以言之?荀悦云:“凡三光(议曰:三光,日月星也。)、精气变异,此皆阴阳之精也。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政失于此,而变见于彼,不其然乎?”
(文王问太公曰:“夫人主动作举事,有祸殃之应,鬼神之福乎?”太公曰:“有之。人主好重赋敛,大宫室,则人多病瘟,霜露杀五谷;人主好畋猎,不避时禁,则岁多大风,禾谷不实;人主好破坏名山,壅塞大川,决通名水,则岁多大水伤人,五谷不滋;人主好武事,兵革不息,则日月薄蚀不息,太白失行。”文王曰:“诚哉!”)
今称《洪范》咎征,则有尧、汤水旱之灾;消灾复异,则有周宣云汉宁莫我听!《易》称:“积善余庆。”则有颜、冉短折之凶。善恶之报,类变万端,不可齐一,故视听者惑焉。
(太史公曰:“《书》称:‘天道无亲,尝与善人。’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回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餍而早夭。天之报施善人,何如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余甚惑也。)
尝试言之:孔子曰:“死生有命。”又曰:“不得其死。”又曰:“幸而免”者,夫死生有命,其正理也;不得其死,未可以死而死也;幸而免者,可以死而不死也。此皆性命三势之理也。(昔虢太子死,扁鹊治而生之,扁鹊曰:“我非能生死人者,我能治可生者耳。”然不遇扁鹊,亦不生矣。若夫膏肓之病,虽医和不能治矣。故曰:死生有命,其正理也;不得其死,未可以死而死也;幸而免者,可以死而不死也。此荀悦论性命三势之理也。
扬子《法言》云:或问:“寿可益乎?”曰:“德。”或问曰:“回、牛之行德矣!何不益也?”曰:“德故尔。如回之残,牛之贼,焉得寿?”曰:“残贼或寿。”曰:“彼妄也,君子不妄也。”)
推此以及教化,亦如之。人有不教化而自成者,有待教化而后成者,有虽加教化而终不成者,故上智与下愚不移,至于中人则可上可下(议曰:《传》云:“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之以祸。”此可上可下者。)。推此以及天道,则亦如之。
灾祥之应,无所疑焉。故尧汤水旱,天数也。(议曰:夫阴静阳动,天回地游,太一算周,成百六之厄,太岁数极,为一元之灾。必然之符,不可移也。故《传》曰:“美恶周必复。”又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言必定也。故曰天数。汉时公孙弘则不然,以为尧遭洪水,使禹治之,未闻禹之有水也。若汤之旱,则桀余烈。桀纣行恶,受天之罚。禹汤积德,以王天下。因此观之,天无私亲。顺之和起,逆之害生。此天文、地理、人事之纪。观公孙弘所言,以为德感水旱,非天数也。一家之谈,非为正论。)
《洪范》咎征,人事也。(议曰:《传》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谓立事以应休咎,故曰人事。)
鲁僖霪雨,可救之应也。周室旱甚,难变之势也。(议曰:孔子云:“祭如在。”言祭法在精诚也。语曰:“应天以实,不以文言。”上天不以伪动也。《易》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古语曰:“土性胜水,掬壤不可以塞河;金性胜木,寸刃不可以残林。”《传》曰:“小惠未孚,神勿福也。”此言善少不可以感物也。今雩祭是同而感应异者,或谓仁甚少,而求福甚多。或徒设空文,精诚不至。故不同也。)
颜冉之凶,性命之本也。(议曰:秦伯问于士鞅曰:“晋大夫其谁先亡?”对曰:“其栾氏乎?”秦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