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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的关照使他“免斗”
木陪斗不可。那天下午,胡乔木乘“喷气式飞机”——低头,弯腰,双臂后举。有时,造反派还揪他的头。会议结束,胡乔木又一次迈不动腿了,被人架上车,抱下车,这才回到家中。

    胡乔木腰痛不已,无奈之中,他说了这样的话:“批斗会我愿参加,只是变相武斗能取消就好了!”直到这时,他的话还文诌诌的。

    大抵是胡乔木再度挨斗的情况反映上去了,2月28日晚八时,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在中南海南楼,跟胡乔木及秘书商恺谈话,宣布三条规定:

    一,今后各单位革命群众不要再把胡乔木同志揪去斗争。如果一定要揪去,必须经中央批准。各单位如需向胡了解情况,可以到胡处座谈,但不能斗争。谈话范围也只能限于同该单位有关的情况,其他情况一律不要谈。

    二,今后革命群众可以向胡乔木同志提问题,但胡写的检查交代等材料,只能交给中央,不能交给“联络站”或其他单位。中央不承认什么“联络站”。胡乔木身边工作人员写的大字报,也如此处理。

    三,胡乔木同志的住所如不安全,可以换个地方住。要注意胡的健康,安排胡的生活,使他得到相应的休息。有病要治疗。

    这三条规定,当然不是汪东兴个人的意见。据云,那是周恩来提出,陈伯达、康生、江青也画了圈,表示同意。陈伯达还在报告上写了一段话:“我的意见,以后不要再揪去斗争他,写的材料要交给中央……”

    自从有了这三条规定,胡乔木又一次“免斗”了。他开始外出散步,有说有笑。只是去北京医院看病,他仍要挤公共汽车了。家中的保密电话自1月14日被中共中央办公厅撤销之后,也一直没有再恢复。他仍被各种各样的“外调”及“交代”所困惑。不过,不管怎么说,1967年3月,胡乔木总算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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