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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百八十二 蛮夷三
    卷第四百八十二蛮夷三

    苗民奇肱西北荒小人于阗乌苌汉槃陀国苏都识匿国马留武宁蛮悬渡国飞头獠蹄羌扶楼交趾南越尺郭顿逊堕婆登国哀牢夷诃陵国真腊国留仇国木客缴濮国木饮州阿萨部孝忆国婆弥烂国拨拔力国昆吾绣面獠子五溪蛮堕雨儿

    苗民

    西荒中有人焉,面目手足皆人形,而腋下有翼,不能飞,名曰苗民。书曰:窜三苗于三危,四(《神异经》“四”作“西”)裔,为人饕餮,淫佚无理,舜窜之于此。(出《神异经》)

    西方边远的地方有一种人,面目手脚都是人的样子,但腋下长有翅膀,不过不能飞,名称叫苗民。《尚书》上说:“把三苗族流放到三危山和四方极远的地方。苗民为人贪吃、纵欲放荡,没有伦理,所以舜才把他们流放到那里。”

    奇肱

    奇肱国,其民善为机巧,以杀百禽。能为飞车,从风远行。汤时,西风久下,奇肱人车至于豫州界中。汤破其车,不以示民。后十年,东风复至,乃使乘车遣归。其国去玉门西万里。(出《博物志》)

    奇肱国的百姓擅长制作巧妙的机械,来杀死各种禽鸟。还能制造飞车,随风飞到很远的地方。商汤的时候,总是刮西风,所以奇肱的飞车飞到了豫州一带。商汤打落了他们的飞车,也不把飞车给百姓看。以后过了十年,东风又刮起来了,于是让他们乘着飞车归国了。他们的国家在玉门西边有一万里。

    西北荒小人

    西北荒中有小人长一寸,其君朱衣玄冠,乘辂车,马引,为威仪居处。人遇其乘车,抵而食之,其味辛。终年不为物所咋,(“物”字“咋”字原空缺,据许本、黄本补)并识万物名字。又杀腹中三虫,三虫死,便可食仙药也。(出《博物志》)

    西北边远的地方有种小人,高只有一寸。他们的国君身穿红衣。头戴黑帽,乘坐着马拉的大车,住处十分庄严、讲究。人类如果遇到乘车的小人国皇帝,把他抓住吃下去,味道很辣,以后就不怕任何东西了,并能识别各种东西的名字,还能杀死人肚子里的寄生虫。寄生虫死了,就可以服用仙药了。

    于阗

    后魏,宋云使西域,行至于阗国。国王头著金冠,以鸡帻,头垂二尺生绢,广五寸,以为饰。威仪有鼓角金钲,弓箭一具,(“具”原作“门”,据明抄本改)戟二枚,槊五张。左右带刀,不过百人。其俗妇人袴衫束带,乘马驰走,与丈夫无异。死者以火焚烧,收骨葬之,上起浮图。居丧者剪发,长四寸,即就平常。唯王死不烧,置之棺中,远葬于野。(出《洛阳伽蓝记》)

    后魏时宋云出使西域,到了于阗国。那里的国王头戴金冠,像鸡冠,冠上垂着二尺长的生绢,宽五寸,以此作为装饰。仪仗有皮鼓、号角、铜锣、一副弓箭、两把戟、五把槊。带刀侍从不超过一百人。他们的妇女像男人一样穿长裤和衣衫,腰间扎着带子。骑着马奔驰,与男子没有什么不同。死了的人用火焚烧,骨头收起来埋葬,上面修起一座塔。守丧的人要剪去头发。等头发长出四寸,守丧期就算结束。只有国王不烧,而是装到棺材中,远远地埋在野外。

    乌苌

    乌苌国,四熟之稻,苗高没骆驼,米大如小儿指。(出《洽闻记》)

    又乌苌国民,有死罪,不立杀刑。唯徙空山,任其饮啄。事涉疑似,以药服之,清浊则验,随事轻重,则当时即决。(出《洛阳伽蓝记》)

    乌苌国的稻米一年成熟四次,稻苗很高,能没过骆驼,米粒大如小孩的指头。

    还有乌苌国的百姓犯了死罪也没有杀死的刑法,只是把犯人送到空山中,任凭他喝水吃东西。事情如果属于可疑的,就让可疑的人服一种药,清白还是不清白就验证出来了,根据情节的轻重,当场立刻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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