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八十二 蛮夷三
博物志》)
邺鄯的东面,龙城的西南,有广阔千里的土地。都是盐碱地,走路的人经过此处,休息的时候连牛马都得铺上毡卧在上面。五岭以南的溪洞中,常常有头能飞的人,所以有“飞头獠子”的名称。在头飞走的前一天,脖子上就有痕迹,绕脖子一圈像一根红线,妻和孩子便看守着。这人到了夜晚,样子像有病似的,头忽然离开身子就飞走了。头落在河岸边的泥中,找些螃蟹、蚯蚓之类的东西吃,将要天亮时才飞回来,像做梦忽然醒了似的,然而却觉得肚子里已经很饱了。佛教僧人菩萨胜又说,阇婆国中也有头能飞去的人,那种人眼眶里没瞳孔,在头突然落下的时,有一个人根据这个人的情况记下了这怪异的事情。南方的落民,他们的头能飞,他们祠庙中供祀的神名字叫“虫落”,于是称他们为“落民”。从前朱桓有一个婢女,她的头在夜晚能飞走。《王子年拾遗记》中说,汉武帝时因墀国的南方有能分解身体的人,能先让头飞到南海,左手飞到东海,右手飞到西海。到了晚上,头回到肩上,两只手遇到了猛烈的风,飘飞到了海外。
又传说,南方有落头民,他们的头能飞,用耳朵作翅膀,天快亮时又回到他的身体上。孙吴时常常得到这种人。
蹄羌
蹄羌之国,其人自膝已下,有毛。如马(“马”原作“水”。据明抄本改)蹄。常自鞭其胫。日行百里。(出《博物志》)
蹄羌国的人,膝盖以下都长着毛,脚像马蹄。他们经常自己鞭打自己的小腿,每天能走百余里。
扶楼
周成王七年,南垂有扶楼之国,其人能机巧变化,易形改服。大则兴云起雾,小则入于纤毫之里。缀金玉毛羽为衣裳。能吐云喷火,鼓腹则如雷霆之声。或化为巨象狮子龙蛇犬马之状,或变虎,或口中吐人于掌中,备百兽之乐,旋转屈曲于指间。见人形,或长数分,或复数寸。神怪欻忽,炫于时,乐府皆传此伎,代代不绝。故俗谓婆侯伎,则扶楼之音讹替也。(出《王子年拾遗记》)
周成王七年时,南部边境有个扶楼国。那个国的人能机巧变化,改变自己的形体和服装。大能使云雾出现,小能进入细小的东西里边。穿着装饰着金玉毛羽的衣服,能从口中吐出云喷出火。鼓起肚子传出声音像很响的雷。有的人能变成巨象、狮子、龙、蛇、狗、马的样子。有的能变成虎,有的口中能吐出人,立在手掌上。他们还能做各种野兽的娱乐,在手指间能旋转弯曲做出各种动作。这些小人有的才几分高,有的也只有几寸高,神奇怪诞,在当时是大显身手。国家的乐府中也传入这种技艺,而且代代相传,所以人们称他们为婆侯技,原来是“扶楼”这个音被传错了。
交趾
交趾之地,颇为膏腴,从民居之,始知播植。厥土惟黑壤,厥气惨雄,故今称其田为雄田,其民为雄民。有君长,亦曰雄王;有辅佐焉,亦曰雄侯。分其地以为雄将。(出《南越志》)
交趾那地方很肥沃,自从有人住在那里后,才刚刚懂得播种耕田。那里的土壤都是黑色的,那里的气都是雄气,所以现在把那里的田地叫作雄田,那里的百姓叫雄民。那里有君王,也称雄王,辅佐王的大臣也叫雄侯。国王把那里的土地分成几块,封给那些有功的“雄将”们。
南越
南越民不耻寇盗,其时尉陀治番禺,乃兴兵攻之。有神人适下,辅佐之。家为造弩一张,一放,杀越军万人,三放,三万人。陀知其故,却垒息卒,还戎武宁县下,乃遣其子始为质,请通好焉。(出《南越志》)
南越人向来不以偷盗抢劫为耻。当年尉陀的官府在番禺,于是就派兵攻打。正好有天神降临帮助,神为他们每家造了一张弓弩,弓弩放一次就杀了一万南越军,放三次就杀了三万南越军。尉陀知道是什么原因,就赶快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