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平抑物价
东北盛产粮食,那怎么还紧张呢?陈云了解到,1948年度共收公粮134万吨,贸易局购入粮40万吨,除供给必需外,再无调剂市场余力。而东北解放区八九百万城市人口所需的250万吨食粮及粉糕用粮,除哈尔滨外其他地区都完全依赖于2000多万农民在市场出售的粮食。城市人口众多,公家又无力调剂,就使供求关系失衡,稍微有点失调,粮价就会暴涨。另外,上一年南满和北满农业全都歉收,南满历来缺粮,北满的粮食又没有办法大量南运,粮食南贵北贱,最高时相差7倍,影响北满粮价。
但是陈云也了解到,东北人平均拥有粮食达600小米斤,远高过关内各解放区400小米斤的平均数。在粮食上打主意,还是有可能的。但主意怎么打,陈云有自己的考虑。
当时有人主张减少出口,陈云没有同意。6月11日,陈云在东北局常委会上指出:我们目前能出口的基本上是粮食,不仅要出口余粮,而且要勒紧肚子,尽可能多出一些。要用粮食换军需、民用和工业用物资,其中军需占大头。要批判片面的群众观点,如果不多出口粮食,反而会从群众中取得更多。价格,从小处看,我们吃亏;从整体看,我们赚大钱,因为这是大买卖。有的同志只看到局部,认为不合算,结果丢了大头。这种同志只能当总务处长,管不了国计民生。显然,陈云是从保证军需和发展生产的大局来看待粮食出口。
不能打出口的主意,那就用行政手段把粮食管制起来。从一般情况下,什么东西缺,公家当然就应该管制什么。这正是东北财经部门前一段的做法,为了保证公家购粮,限制商贩携带50斤以上的粮食。
但结果显然是失败的。陈云分析后发现,正是这种做法,缩小了社会的调剂力量,更刺激粮价上涨,农民惜售。想买到粮食,结果是更买不到粮食。在东北当时的情况下,管制造成的有价无市,对经济的危害远甚于粮价上涨。
为了度过灾区的粮荒季节,鼓励农民出卖粮食,以有限物资稳定市场,陈云经过认真分析和慎重权衡后,决定立即改变管制粮食经营和抛售物资办法,不再硬性阻击物价上涨,而是把目标定为允许物价合理平涨、防止暴涨上,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营经济稳定市场的力量,切实掌握粮食,使东北经济顺利闯过难关。
根据陈云的意见,7月1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东财]第13号令,主要内容是,在解放区境内,一切粮食,不分品种与数量,加工未加工,不分省县区村,皆得自由流通。任何机关、部队、团体或个人,不得加以封锁或干涉。在铁路运输上,取消运输证制度。如有故意封锁或干涉,当事人可以向各级政府控告,各级政府即依侵犯人民财产论处。
陈云打破常规,从实际出发,在禁止私商囤积的同时,允许粮食自由流通,收效显著。市面上粮食重新流通起来,缺粮区粮价下跌或趋向平稳,余粮区上涨,全东北形成适当的市场价格,在粮食青黄不接的最紧要关头,粮价1个月只涨了百分之四五十,反而比四五两月粮价更为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