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建国初期的经济体制探索
不能教条地机械地搬用现成的结论。这个原则在中国运用时,也要考虑中国的特殊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考虑中国跨越式发展的需要,探索中国经济中一些突出的比例关系及其具体比例,确定适当的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
争取尽可能快地发展国民经济,改变长期贫穷落后的面貌,改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迫切愿望。但是,主观的愿望必须与客观条件相适应。当时国民经济的基础非常薄弱,特别是现代工业少得可怜。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主义阵营各国愿意、而且确实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无私援助,但因这些国家自身在战争中受创甚巨,因此这种援助虽然重要,但也是有限的;另一方面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对新中国实行经济封锁。新中国大规模经济建设可以争取外援,但不能依赖外援,很大程度上不能不尽可能依靠自力更生。如何处理好快速发展国民经济的愿望与新中国自身资金、技术、物质基础等资源局限不足的矛盾,制定合适的发展速度,是摆在新中国领导人面前的一道现实难题。
1954年6月30日,陈云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情况向中共中央的汇报中说:“按比例发展的法则是必须遵守的,但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具体比例,在各个国家,甚至一个国家的各个时期,都不会是相同的。一个国家,应根据自己当时的经济状况,来规定计划中应有的比例。究竟几比几才是对的,很难说。唯一的办法只有看是否平衡。合比例就是平衡的;平衡了,大体上也会是合比例的。”
同时,在陈云看来,这种平衡不是消极的平衡,而是积极的平衡,是紧平衡。他说:“我国因为经济落后,要在短时期内赶上去,因此,计划中的平衡是一种紧张的平衡。计划中要有带头的东西。就近期来说,就是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工业发展了,其他部门就一定得跟上。这样就不能不显得很吃力,很紧张。样样宽裕的平衡是不会有的,齐头并进是进不快的。但紧张决不能搞到平衡破裂的程度。目前我们的计划是紧张的,但可以过得去,不至于破裂。”
总的说来,这种平衡是紧张的,是积极的,但是总要有个限制,那就是保持平衡,不能使平衡破裂。因而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是紧平衡下的最大可能的规模和最快发展速度。
但对这样一种确定发展速度的方法,大家在探索中认识上并不一致。1955年7月,毛泽东感到农业合作化的速度太慢,因此,指责某些干部象“小脚女人”。 随即,他把对农业、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右倾保守”思想的批判,扩大到了经济建设领域。他主张不要按常规走路,“客观事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平衡不断被冲破是好事。不要按平衡办事,按平衡办事的单位就有问题。”当前的中心思想是“要讲反对右倾思想,反对保守主义。”
由于从指导思想上抛弃平衡观点,就使经济工作中急躁冒进的思想在党内迅速膨胀起来。在批判“右倾保守”、“提前实现工业化”的口号激励下,各生产部门纷纷开始修改自己原定的生产计划。1956年初,各部专业会议,大都要求把15年远景设想和《农业十七条》中规定12年或8年的任务,提前在5年甚至3年内完成。当时的形势正如周恩来所说:“各方面千军万马,奔腾而来。”
面对这股建设高潮,作为国家总理的周恩来以及主管经济工作的几位副总理,虽然也为这种积极性所鼓舞。但由于他们职责所在,经过对实际情况的了解和分析后,头脑最先冷静下来,不约而同地提出了要防止和反对盲目冒进的问题。于是,1956年,在组织当年的生产建设中,在编制1957年的计划和“二五”计划草案中,进行了反冒进的努力。
后来,陈云总结这一时期的教训时说:我当时的办法就是“砍”,“砍”到国家财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