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温篇
之得兆(2),筮之得数也(3),人谓天地应令问(4),其实适然。夫寒温之应急舒,犹兆数之应令问也,外若相应,其实偶然。何以验之?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二令参偶(5),遭适逢会,人事始作,天气已有(6),故曰道也。使应政事,是有非自然也(7)。
【注释】
(1)庶征:《尚书·洪范》中论述了九个治国的问题:五行、五事、八政、五征、皇极、三德、稽疑、庶征、五福六极。庶征是第八个问题,意思是要经常思考使用各种征兆。
(2)兆:古人灼龟壳占卜吉凶,龟壳被灼后会出现裂纹叫“兆”,占卜的人就根据它来推测吉凶。
(3)数:指用蓍草算卦的人,按规定办法多次分配五十根蓍草得出的卦象数目。它是形成卦象以便占卜的依据。
(4)令问:这里指卜筮者向天地鬼神提出的问题。
(5)二令:这里指卜和筮。参偶:这里指人事、气候、兆数三者相一致。
(6)天气:这里是指雨、晴、温、寒等等自然现象。
(7)句难通。本书《谴告篇》有:“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文句正同,故疑“有”字下脱一“为”字。
【译文】
有人责难说:“《尚书·洪范》庶征上说:‘君主急躁时,常有寒冷天气顺应他;君主舒畅时,常有温暖天气顺应他。’其中若,就是顺应;燠,就是温暖;恒,就是经常。君主急躁,就常有寒冷天气顺应他;君主舒畅,就常有温暖天气顺应他。天气的寒温顺应心情的急舒,说它不是政治造成的,怎么行呢?其实,这哪里是在说君主心情急躁时天气不会寒冷,心情舒畅时天气不会温暖呢?君主心情的急舒跟天气的寒温是交替着出现的,是自然而然的巧合,好像是故意相互应和一样。如同占卜得到“兆”,算卦得到“数”一样,人认为天地本来就应该回答卜筮者的提问,这确实是碰巧。其实,天气的寒温应和了心情的急舒,就像占卦的兆数应和了卜筮的提问一样,从外面看好像是互相应和,这的确也是碰巧。用什么来证明呢?因为天道是自然形成的,自然形成就是无意识的。兆数回答了卜筮的问题、人事、气候、兆数三者的一致,是恰好偶然碰在一起的,人和社会上一切事开始产生的时候,天气变化的所有现象就已经存在,所以叫做“道”。假使天气变化应和了政事,这就是说天道是有意识的,而不是自然而然的。
【原文】
41·13《易》京氏布六十四卦于一岁中(1),六日七分(2),一卦用事。
卦有阴阳,气有升降,阳升则温,阴升则寒。由此言之,寒温随卦而至,不应政治也。案《易》“无妄”之应(3),水旱之至,自有期节。百灾万变,殆同一曲。变复之家,疑且失实。何以为疑?“夫大人与天地合德(4),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5)。”《洪范》曰:“急,恒寒若;舒,恒燠若。”如《洪范》之言,天气随人易徙,当“先天而天不违”耳,何故复言“后天而奉天时”乎?后者,天已寒温于前,而人赏罚于后也。由此言也,人言与《尚书》不合(6),一疑也。京氏占寒温以阴阳升降,变复之家以刑赏喜怒,两家乖迹(7),二疑也。民间占寒温,今日寒而明日温,朝有繁霜,夕有列光(8),旦雨气温,旦旸两气寒。夫雨者阴,旸者阳也;寒者阴,而温者阳也。两旦旸反寒(9),旸旦雨反温(10),不以类相应,三疑也。三疑不定,自然之说,亦未立也。
【注释】
(1)京氏:京房,字君明。本姓李,推律自定为京氏。西汉顿丘(今河南省清丰县西南)人。治《周易》,长于灾变。以孝廉为郎,后出魏太守,下狱死。著有《京氏易传》。六十四卦:《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