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葵花宝典》之泡妞指南
尼尼的小提琴曲,会开一瓶烂得要命的所谓陈年红酒,他还会对你说哪个名人是他哥们,身上穿的衣着除了名牌还是名牌,他最大的运动嗜好是去打一场高尔夫,送给你的礼物除了贵看不出其他任何意义。
女王我说,你真庸俗,你真会骗人。坏男人说,我不过投其所好,谁叫你们女人爱吃这一套。
女王我闻言也无语,被这种所谓的品位猎杀的女孩的确无数。
只可惜,这种所谓的品味全是被钱堆出来的,不过是把脖子上闪闪发光的大粗金链子换成了一块手腕上的瑞士新款名表而已。
车乃泡妞之本
像《天若有情》之中刘德华骑辆破摩托载着个小姑娘满大街兜风的时光早就不流行了,刘德华自己也已经是个头发花白的半大老头了。所有的泡妞高手一致认为:要泡妞,先买车。
摩托车固然潇洒,也能让姑娘抱你抱得紧紧的,但夏天太阳晒、冬天冷风刮、路边的灰尘全部吃到肚子里去一点不糟践。好不容易两个人想要亲热一下,四周都是虎视眈眈的眼睛。最要命的是那个硕大的头盔,能轻易压坏女孩花了一个钟头刚做好的发型。
两个轮子的摩托车哪能比得上四个轮子的小汽车呢?夏天有冷气,冬天有暖气,外面暴风骤雨吧,正好方便两人躲在车上把车后座当成宾馆的大床,又经济又实惠,连开房的钱都可以省下来。
不管男人有多烂,长得有多次,但他身边坐的妞的麻辣程度一定与他开的车的豪华程度成正比,路边步行而过的帅哥们不管有多帅,也只有竖中指的份。
竖完中指之余,他们也下定决心砸锅卖铁也要先买辆好车。
装闺密扮姊妹
有一种男人,实在令女王我也大跌眼镜。这些男人平常爱打扮、举止斯文,能陪女孩一起逛街血拼,如贾宝玉一般在女孩堆里如鱼得水地厮混。让女人失去戒心,干脆把他引为男闺密、好姐妹。什么都跟他讲,用什么品牌的护肤品、脸上又长了几颗痘,甚至大姨妈来了也会跟他说,把他彻底当成一个Gay,没有性别的概念。
然而正是这种男闺密总是轻轻松松地就泡到了女孩。
众所周知,一个男人追女孩最困难的一步正是第一阶段:怎么认识女孩并让两人熟络起来。若女孩子们先行把你当成一个Gay来对待,自然没有什么戒备之心,就算之后知道你并不真的是Gay,但大家已经非常熟悉了,有什么出游、玩乐的计划也习惯性地叫上你,因为觉得你是个人畜无害的男人,没有什么危险性。
而这个女孩们眼里没半点危险性的人,正好是最危险的男人。他比一般的男人反而更容易对女孩展开攻势,比如说女孩心情不好的时候、失恋的时候,甚至是生理周期引发的心情不爽的时候。
因此女王我不得不佩服这些冠Gay之名、行泡妞之实的男人,并把他们视作高手中的高手。
睡了就真是你的了?
关于这一条,女王我都有点不忍心说,有好多纯情的好男人,总以为真情最能打动人,苦苦追求老半天,从头到尾连根手指头都不碰,保持绅士风度。结果没两天女人却变成了另一个才见过三次面的男人的女人,只不过因为他们在见第二次面时就睡到一起去了。
尽管时代在进步,已经不会再有人在第二天哭哭啼啼对男人说:你要对我负责。然而不少女人却在PUB里一夜情之后,却要死要活地成为男人的女友、多夜情:你很好,我很喜欢你。这让女王我很迷惑不解,到底是男人床技太好,还是被生理驱动的女人感情过于丰富?
于是坏男人说:别看她们矜持,那都是假的、装的,只要你扑过去,她们没有坚决把你推开,跟她们睡过了,她们就是你的。
这让女王我直接进入脑残状态,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