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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三十 列女
知松柏后凋,吾乃今见妇之心。”

    刘寂妻夏侯,滑州胙城人,字碎金。父长云为盐城丞,丧明。时刘已生二女矣,求与刘绝,归侍父疾。又事后母以孝称。五年父亡,毁不胜丧,被发徙跣,身负土作冢,庐其左,寒不绵、日一食者三年。诏赐物二十段、粟十石,表异门闾。后其女居母丧,亦如母行,官又赐粟帛,表其门。

    於敏直妻张者,皖城公俭女也。生三岁,每父母病,已能昼夜省侍,颜色如成人。及长,愈恭顺仁孝。俭病笃,闻之,号泣几绝。俭死,一恸遂卒。高宗懿其行,赐物百段,以状属史官。

    楚王灵龟妃上官者,下邽士族也。灵龟出继哀王后,而舅姑在,妃朝夕侍奉,谨甚,凡珍美,非经献不先尝。灵龟卒,将葬,前妃无近族,议者欲不举,妃曰:“逝者有知,魂可无托乎?”乃备礼合葬。闻者嘉叹。丧除,兄弟共谕:“妃少,又无子,可不有行。”泣曰:“丈夫以义,妇人以节,我未能殉沟壑,尚可御妆泽、祭他胙乎?”将自劓刵,众遂不敢强。

    杨绍宗妻王,华州华阴人。在褓而母亡,继母鞠爱。父征辽殁,继母又卒,王年十五,乃举二母柩而立父象,招魂以葬,庐墓左。永徽中,诏:“杨氏妇在隋时,父殁辽西,能招魂克葬。至祖父母茔隧,亲服板筑,哀感行路。”因赐物段并粟,以阙表门。

    贾孝女,濮州鄄城人。年十五,父为族人玄基所杀。孝女弟强仁尚幼,孝女不肯嫁,躲抚育之。强仁能自树立,教伺玄基杀之,取其心告父墓。强仁诣县言状,有司论死。孝女诣阙请代弟死,高宗闵叹,诏并免之,内徙洛阳。

    李氏妻王阿足,深州鹿城人。早孤,无兄弟。归李氏数岁,夫死无子,以嫠姊高年无供养,乃不忍嫁。画耕夜织,能办生事,馀二十年,姊乃亡,葬送如礼。乡人服其义,争遣女妻往师其风训。寿终於家。

    樊彦琛妻魏者,扬州人。彦琛病,魏曰:“公病且笃,不忍公独死。”彦琛曰:“死生,常道也。幸养诸孤使成立,相从而死,非吾取也。”彦琛卒,值徐敬业难,陷兵中。闻其知音,令鼓筝,魏曰:“夫亡不死,而逼我管弦,祸由我发。”引刀斩其指。军伍欲强妻之,固拒不从,乃妨拟颈曰:“从我者不死。”魏厉声曰:“狗盗,乃欲辱人,速死,吾志也!”乃见害,闻者伤之。

    李畲母者,失其氏。有渊识。畲为监察御史,得禀米,量之三斛而赢,问於史,曰:“御史米,不概也。”又问车庸有几,曰:“御史不偿也。”母怒,敕归馀米,偿其庸,因切责畲。畲劾仓官,自言状,诸御史闻之,有惭色。

    汴女李者,年八岁父亡,殡於堂十年,朝夕临。及笄,母欲嫁之。断发,丐终养。居母丧,哀号过人,自庀葬具,州里送葬千馀人。庐於墓,蓬头,跣而负土,以完园茔,莳松数百。武后时,按察使薛季昶表之,诏树阙门闾。

    崔绘妻卢者,鸾台侍郎献之女。献有美名。绘丧,卢年少,家欲嫁之,卢称疾不许。女兄适工部侍郎李思冲,早亡。思冲方显重,表求继室,诏许,家内外姻皆然可。思冲归币三百舆,卢不可,曰:“吾岂再辱於人乎?宁没身为婢。”是夕,出自窦,粪秽面,还崔舍,断发自誓。思冲以闻,武后不夺也,诏为浮屠庀以终。

    坚贞节妇李者,年十七,嫁为郑廉妻。未逾年,廉死,常布衣蔬食。夜忽梦男子求为妻,初不许,后数数梦之。李自疑容貌未衰丑所召也,即截发,麻衣,不薰饰,垢面尘肤,自是不复梦。刺史白大威钦其操,号坚贞节妇,表旌门阙,名所居曰节妇里。

    符凤妻某氏,字玉英,尤姝美。凤以罪徙儋州,至南海,为獠贼所杀,胁玉英私之,对曰:“一妇人不足事众男子,请推一长者。”贼然之。乃请更衣,有顷,盛服立於舟,骂曰:“受贼辱,不如死!”自沉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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