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年六十无妻,奉母寄宿神祠中,营养甚艰。母年九十八卒,回佣身得钱葬之。每旦诣坟哭祭,十四年不辍。州上状,命给衣粮赡济,仍表异之。
孔全,亳州鹿邑人。父成病,刲股肉啖之,愈。后卒,居丧尽哀。庐墓左,负土为坟,日六十肩,风雨有亏,俟霁则补之。三年,起坟广一亩,高三丈余。
张子夔,安西人。父丧,每夜半,以背负土,肘膝行地,匍匐至葬所,筛细土为坟。
陈乞兒,归德夏邑人。年九岁,母丧,衣毁,亲负土为坟,高一丈,广十六步。人悯其幼,欲助之,则泣拜而辞。
又有峨眉赵国安、解州张琛、南阳李庭瑞、息州移剌伯颜、南阳怯烈歹,皆居丧有至行,庐墓次,负土为坟。并以有司所请,表异之。
杨一,怀孟人。至元间,怜其叔清家贫,密以分契诣神祠焚之,与清同居者三十年,无间言。
张本,东昌茌平人。笃孝,事伯父、叔父皆甚谨。伯父尝病,本昼夜不去侧。复载以巾车,步挽诣岱岳祷之。
张庆,真定人。善事继母。伯父泰异居河南,庆闻其贫,迎归养之。供膳丰备,过于所生。
元善,大名人。父有昆弟五人,因贫流散江淮。久之,遂客死。至大四年,善往寻其骸骨,并迎弟侄等一十五丧而归,改葬祖父母,以诸丧序列祔于茔次。
州县以闻,并旌其家。
赵毓,唐州人。父福迁郑之管城。其先,三世同爨。毓官福州司狱,满归,以母老不复仕。一日,会诸弟,泣申遗训,愿世世无异处,且祝天歃血以盟。自是大小百口,略无间言,同力合作,家道以殷。毓长兄瑞早世,嫂刘氏守志,毓率家人事之甚恭。次兄选继殁,嫂王氏,毓母以其少,许归改嫁,王氏曰:“妇无再嫁之义,愿终事姑。”毓妹赘王佑,佑亡,妹念佑母无子,乞归硃氏养之。人谓孝友节义,萃毓一家。元贞初,旌之。
胡光远,太平人。母丧庐墓。一夕,梦母欲食鱼,晨起号天,将求鱼以祭,见生鱼五尾列墓前,俱有啮痕。邻里惊异,方共聚观,有獭出草中,浮水去。众知是獭所献。以状闻于官,表其闾。
至顺间,永平庞遵,母病肿,三年不能起。忽思食鱼,遵求于市不得。归途叹恨,忽有鲤跃入其舟。作羹以献,母悦,病瘥。
陈韶孙,广州番禺人。父浏以罪流肇州。韶孙年十岁,不忍父远谪,朝夕号泣愿从。父不能夺,遂与俱往。跋涉万里,不惮劳苦。道过辽阳,平章塔出见而悯焉,语之曰:“天子宽仁,罚不及嗣。边地苦寒,非汝所堪。吾返汝故乡,汝愿之乎?”韶孙曰:“既不能以身代父,当死生以之,归非所愿也。”塔出惊异,以钱赏之。大德六年,浏死,韶孙哀恸,见者皆为之泣下。肇州万户府以闻,命遣还乡里,仍旌异之。
李忠,晋宁人。幼孤,事母至孝。大德七年,地大震,郇保山移,所过居民庐舍,皆摧压倾圮。将近忠家,分为二,行五十余步复合,忠家独完。
吴国宝,雷州人。性孝友,父丧庐墓。大德八年,境内蝗害稼,惟国宝田无损。人皆以为孝感所致云。
李茂,大名人,徙家扬州。父兴寿临卒,语茂曰:“吾病且死,尔善事母。”茂泣受命,奉母孟氏益谨。母尝病目失明,茂祷于泰安山,三年复明。又愿母寿,每夕祝天,乞损己年益母。孟氏竟年八十四而殁,居丧哀恸,闻者伤之。大德九年,扬州再火,延烧千余家,火及茂庐,皆风返而灭。事闻,旌之。
羊仁,庐州庐江人。至元初,阿术兵南下,仁家为所掠,父被杀,母及兄弟皆散去。仁年七岁,卖为汴人李子安家奴,力作二十余年,子安怜之,纵为良。仁踪迹得母于颍州蒙古军塔海家,兄于睢州蒙古军岳纳家,弟于邯郸连大家,皆为役,尚无恙。乃遍恳亲故,贷得钞百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