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传第八十四 孝友一
去。数年,其亲思之,疾,秀实日馈薪米存问,终不乐。秀实哀之,悉为代偿,取券还其亲,复命奴控马赍金,访仲和使归,父子欢聚,闻者莫不嗟美。又李怀玉等贷秀实钞一千五百锭,度无以偿,尽还其券不征。
复有贾进,大同人。大德九年,地震,民居多伤,且乏食,进给酒药炭米济之。每岁冬,制木绵裘数百袭衣寒者。买地为义阡,使无墓者葬之。
李子敬,陕西三原人。嫁不能嫁者五十余人,葬不能葬者五十余丧,焚逋券四万余贯。
有司以名闻,并旌之。
宗杞,大都人。年十九,父内宰卒,擗踊号泣,绝而复苏,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哀气伤心,遂成疾。伏卧床榻,犹哭不止,泪尽,继之以血。既葬,疾转甚。杞有继母,无他兄弟,度不能自起,作遗书嘱其妻杨氏曰:“汝善守志,以事吾母。”遂卒。杨氏遗腹生一男,人以为孝感,天不绝其嗣云。泰定三年,旌其门。
赵荣,扶风人。母强氏有疾,荣割股肉啖之者三。复负母登太白山,祷于神,得圣水饮之,乃痊。后年七十五卒,荣号痛不食,三日方饮水,七日乃食粥。葬之日,白云庇其墓前后十五里,葬毕而散。荣负土成坟,庐其侧终丧。
吴好直,华州蒲城人。父殁,事继母孝,兄弟尝求分财,好直劝谕不能止,即以己所当得,悉推与之。出从师学,淡泊三十年,无少悔。又有甄城柴郁、陈舜咨,皆能孝友,以己产分让兄弟。县令言状,并表美之。
余丙,建德遂安人。幼丧母,泣血成疾。父亡,不忍葬,结庐古山下,殡其中,日闭户守视。有牧童遗火,延殡庐,丙与子慈亟扑不止,欲投身火中,与柩俱焚。俄暴雨,火灭。
徐钰,镇江人。始冠,侍父镇,将之婺源,过丹阳小溪,镇乘桥失足,堕水中。同行者立岸上,不能救。钰投溪拥镇出,镇得挽行舟以升。钰力惫,且水势湍急,遂溺死,尸流四十五里,得于滩。江浙行省言状,表异之。
尹莘,汴梁洧川人。至治初,游学于京师,忽梦母疾,心怪之。驰归,母已亡。居庐蔬食,哀毁骨立。每鸡鸣而起,手治祭馔,诣墓所哭奠之,风雪不废。父辅臣尝病疫,莘侍奉汤药,衣不解带,尝其粪以验差剧,夜则祷于天曰:“莘母亡不能见,父病不能治,为人子若此,何以自立于世,愿死以代父命。”数日愈,乡里嗟异之。
又有高唐孙希贤,母病痢,希贤阅方书,有曰”血温身热者死,血冷身凉者生”。希贤尝之,其血温,乃号泣祈天,求身代之,母遂愈。
高邮卜胜荣,母痢,不能药,日尝痢以求愈。兄疾,礼北辰,乞减己年延之。并痊。
刘廷让,大宁武平人。至顺初,北方兵起,民被杀掠。廷让挈家避山中,有幼弟方乳,母王氏置于怀,兵急,廷让乃弃己子,一手抱幼弟,一手扶母,疾驱得免。事闻,旌之。
刘通,亳州谯县人。家贫业农。母卜氏,好声乐,每眩技者以箫鼓至门,必令娱侍,或自歌舞,以悦母心。卜氏目失明,通誓断酒肉,祷之三十年不懈。卜氏年八十五,忽复明。
至大间鄱阳黄镒,皇庆间诸暨丁祥一,皆以亲丧明,以舌舐之,复能视。并命褒表。
张旺舅,安丰霍丘人。幼失父,母陈氏居贫守志。旺舅九岁,卖锡以养。及长,母病,伏枕数月,旺舅无赀命医,惟日夜痛哭,礼天求代,未几遂愈。又自以生业微不能多给,竟不娶,以终母年。县令言于朝,旌之。
张思孝,华州人。母丧,以孝闻。父疾,调护甚至,不愈,以父涕洟半器,垂泣尽饮之,复洁斋致祷,乞以身代,未几,遂痊。至顺三年,表其门。
杜佑,邳州人。河南行省署为三叉口水、马站提领。父成病于家,佑忽心惊,举体沾汗,即弃职归。父病始三日,遂祷神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