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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好人胡适,为什么就这么好
却始终未敢越雷池半步。在美国求学期间,胡适曾遇到韦莲司,又曾遇到莎菲女士陈衡哲,但胡适毕竟是个“胆小的君子”,发之以情,束之以礼,即便心中有爱,但也只能私心怀慕而已。

    “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1923年夏天,刚过而立之年的胡适到杭州烟霞洞疗养,遇上了当年婚礼上的小伴娘曹佩声。曹佩声是胡适三嫂同父异母的妹妹,比胡适小十岁,当时正在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而胡适是乡里的大名人,两人在美丽的西子湖相遇,摩擦出一段悱恻的爱情。可惜的是,此时的他们,一个是“使君有妇”,一个是“罗敷有夫”,曹佩声受到新思想的影响,毅然与丈夫离婚,而胡适却顾及家庭及名声,没敢采取果断的行动,最终令曹佩声独居终生,而胡适也只能把这份情感深埋于心。

    胡适的太太江冬秀当时得知了此事,她虽然是一个旧时代的妇女,但并不是一个软弱可欺的女子,某次为此事争吵中,她在愤怒之下竟拿起裁纸刀向胡适掷去,幸未得中。胡适对这个太太,其实是心存畏惧的,因为江冬秀颇喜吵闹,而胡适为人谦和,加上小时候所受的刺激,他最不愿意的事情就是与人吵架,因而只能不断忍让,委曲求全。

    不过,胡太太也不是一无是处。她虽然文化程度很低,但管理家务却是一把好手,而且做得一手好菜(最善做安徽锅),家中请客,常常是胡太太一手包办,既经济又实惠,令胡适也脸上有光(一个好太太,关键要管住男人的胃嘛)。胡太太喜欢热闹,爱打牌打麻将,家中经常是牌友不断,她对丈夫的学问一无所知,不过在家中书架上,金庸的小说倒是与胡适的著作同排并列,这也是她的最爱。

    金庸是通俗文学的大师,在新文化运动时期,胡适所提倡的白话文其实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通俗化(或者说文字工具的通俗化、简单化、普及化)。在胡适看来,文言文在一个走向现代的社会中基本就是“半死文学”,“可读而听不懂”,受众面太窄,是国民文化水平提高的主要障碍。因此,他提出了白话文学的“八不主义”:“一不言之无物,二不摹仿古文法,三不讲求(拘泥)文法,四不作无病呻吟,五不用滥调套语,六不用典,七不讲对仗,八不避俗字俚语”。

    1917年1月,胡适将这八项主张“衍为一文”,即《文学改良刍议》,这既是胡适提倡白话文学的第一篇正式宣言,也是新文化运动中的“发难信号”,在当时的文化界及思想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新青年》主编陈独秀随即发表《文学革命论》加以响应,而钱玄同、刘半农、周作人、傅斯年等人也纷纷撰文加入了文学革命的阵营。为阐明自己的观点,胡适还曾写过一首妙趣横生的白话打油诗:“文字没有雅俗,却有死活可道。古人叫做欲,今人叫做要;古人叫做至,今人叫做到;古人叫做溺,今人叫做尿;本来同一字,声音少许变了。并无雅俗可言,何必纷纷胡闹?至于古人叫字,今人叫号;古人悬梁,今人上吊;古名虽未必佳,今名又何尝少妙?至于古人乘舆,今人坐轿;古人加冠束帻,今人但知戴帽;若必叫帽作巾,叫轿作舆,岂非张冠李戴,认虎作豹?……”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在为哥大给胡适作口述自传时,胡适鉴于唐德刚喜欢用文白相间的行文,连连叮嘱:“不要用文言,不要用文言!”唐德刚笑道:“胡先生,文言、白话,新诗、旧诗,翻成英文都一样啊!”胡适听后若有所悟:“这倒是真的,这倒是真的!”

    有一点必须指明的是,胡适并不是一个完全背弃中国传统文化的人,譬如当时有人提要完全摒弃汉字、改用拉丁字母来代替,胡适就不以为然。曾有人问他,“汉字要不要改革?”胡适说,“一定要简化!一定要简化!”人家再问:“汉字要不要拉丁化?”胡适则说:“兹事体大!兹事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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