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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惨败!巴黎和会上的中国外交
157、158条)。至于日本须将山东权益交还中国的问题,日方只肯做口头承诺而反对在和约中明文规定,因此这三个条款对中国是极其不利的。

    中方代表在得知这一最后裁决后,在5月4日向和会提出了强烈抗议:“三国会议为了维持和会不至破裂,竟然以中国为殉葬品。中国的命运因为渐入国联的缘故,反而要成为国联的利益交换品。这种不信不义的处置,实在万难承认!”

    但是,列强们对中方的抗议置若罔闻,他们仍旧在5月6日按照原计划公布了《凡尔赛和约》,由于当时加入新成立的国联必须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在二难中做出选择:要加入国联的话,就必须签字;不签字就不能加入国联。由此,中国在此次巴黎和约上的外交,已经宣告完全失败。

    至为荒唐的是,作为战胜国的中国,在标榜“公理、正义”的和会上竟然被以战败国对待,真是在国人头上狠狠的浇了一盆凉水。咱们中国人的这个心啊,这次真的是很受伤,哇凉哇凉啊……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国际公理”?

    说一千道一万,中国外交在巴黎和会的惨败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和会仍旧凭战力,公理岂能敌强权?”

    所谓“弱国无外交”,一个国家在谈判桌上声音的大小,往往是由其拳头软硬来决定的,你一个穷国弱国小国,就算你喊破了喉咙,又有谁会理你呢?

    在得知中国外交失败后,《新青年》的主编陈独秀发表了一篇名叫《两个和会都无用》的短文:“上海的和会,两方都重在党派的权利,什么裁兵废督,不过说说好听、做做面子,实际上他们哪里办得了。巴黎的和会,各国都重在本国的权利,什么公理,什么永久和平,什么威尔逊总统的十四条宣言,即成了一文不值的空话。”说到最后,陈先生不免叹道:“这两个分赃会议,与世界永久和平、人类真正幸福,隔得不止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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