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了三天,陈独秀的精彩答辩也让旁听者大叫过瘾了三天,而辩护律师章士钊的辩护词亦十分精彩。两位老友的辩护词竟成了经典的法律教材!而最幽默的是,陈独秀竟然在头头是道地阐明为何反对国民党政权而不是反对国家之后,不仅要求法庭宣告自己无罪,而且还要求赔偿自己“在押期间之经济上、健康上的损失”!
蒋介石遂采纳了胡适、翁文灏等国民党内文职高官的建议,下令将陈案转到了地方法院公开审判。如依军界多数高官和地方党部的多数意见,将陈案移送军法审判,则陈独秀被“明正典刑”的结果自不可免。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4月14日上午9点30分,陈独秀和彭述之、濮清泉等十名同案被告被押至江苏省江宁地方法院审判厅,那位谁都得让其三分的老友章士钊大律师自告奋勇自北方赶来为被告辩护。
自从陈离开北大后,两人即没了交往,相反的,性情无羁的他还曾十分无礼地公开著文骂附从军阀政府的章先生是“放屁狗”、“狗放屁”、“放狗屁”。章先生不计前嫌,毅然接受委托,一时颇受称颂。
检察官朱隽依《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提起公诉。之后,彭述之等九被告暂退审室,首审陈独秀。
外国人知道中共的背后,存在着俄国人的影响,但很少有人知道发生在中国的斗争,不过是列宁逝世以后,斯大林和托洛茨基在俄国国内所作的生死斗争的一部分。
天日昭昭,此心可鉴。即令政治死敌,也不可能不对陈独秀的节操表示钦敬。
这边“胡问”,步步紧逼;那边“陈述”,直言不讳。一问一答,如同一部传奇,章节越来越引人入胜。
问也简明,答也简明。
在被自己手创的党开除后的第二十五天,无所顾忌的陈独秀发表了披肝沥胆的《告全党同志书》,痛陈斯大林主义对中国革命的危害和党内的宗派主义等种种错误。五天之后,陈独秀又领衔八十一人发表了《我们的政治意见书》,公开打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的旗帜。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月,陈独秀和他的同志们聚会,将党名改为“中国共产主义同盟”,继续向国民党政权和斯大林主义同时进行战斗。
问:共党活动,是否受莫斯科指挥?
4月20日上午第三次开庭时,前来观赏陈独秀精彩表演的观众爆满——“旁听席上,已无地可容”。看客盈门,陈独秀格外来劲,这一次,他对强加在头上的“危害民国”罪名,抗辩得最有道理:
问:当时共党之活动,第三国际态度如何?是否满意?
就在陈独秀服刑期间,在大西南的遵义城内的一幢黔省军阀的弃楼里,被苏联人指派担当中共领袖的那几个从莫斯科回国的后生们,已经被毛泽东联络张闻天、王稼样等人轰下台来,中国共产党自此开始走上了陈独秀所向往的独立自主的道路。
答:分托洛茨基派与史他林(即斯大林)两派。
不过,南京政府不比北京政府,“司法独立”已经成了一党专政时期的蒙人幌子。因此,陈独秀还是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经上诉后改为八年。曾从莫斯科跑到土耳其见过托洛茨基的彭述之,与他同刑期,其他同案犯各领刑五年和两年六个月。
倔犟的陈独秀没有屈服,没有惊慌,更没有像日后瞿秋白、李立三等人那样违心地反复认罪。他坚信自己没有背离马克思主义。
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
答:记不清,大约在民国十七年、十八年。
问:与皖湘闽赣等省共党不能合作,是否因政策不同?
连苏联人都不知道中共核心层发生了如此之大的变故,更遑论狱中的陈独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