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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神听我说
去了也不会听。我学旅游管理专业,觉得这是个十分不妙又暧昧不清的专业。如果按专业找工作,毕业后,我要么去酒店做前台接待,要么去旅行社拿着小旗子带一日游。并且行内的潜规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丑闻,导游和“骗子”不幸捆绑。

    学习生活几乎停顿,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恋爱。

    至清上课的时候,我便去找他。他学校不远就是崇文书城。我经常一待一整天。那时我看了很多言情小说。在一日又一日漫无目的的阅读中,我似乎又看到了别的可能。

    后来有一天,我跟至清说:“我想写小说。”

    至清点点头,把我的长发搅在指尖转圈又放开,“嗯,我支持你。”

    <er">3

    再一次睡梦中说梦话喊叫吓醒了室友,被骂神经病后,我决定搬离宿舍。

    至清帮我租了我们学校中间的位置。那时很多在学校附近有自建房的武汉人,都开始“种楼”。一般盖4~5层,每一层隔出5~6间,有洗手间、厨具、床、桌子,租给学生,价格便宜。

    至清帮我租的就是这种。一推门进去,我便满意极了。

    我们花了一整天去布置那个房间。我们在旧货市场买了衣柜、折叠餐桌、懒人沙发、一台旧台式电脑还有电脑桌椅。

    我们租了辆“麻木”(三轮车),花了十五大毛(元),拉了两次才弄完。

    晚上,我们在楼下的小摊吃了苕粉肉丝,又一起回家来。一切都收拾停当,我们一起躺在床上静静地等待对方先吻自己。爱会让男生胆怯,女生大胆。

    我主导了我们的第一个吻,在相识两个月后发生。唇齿交缠后,我才真正了解恋爱的意义。

    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等这一刻的到来。

    接吻一定是人的天赋。没有技巧,生涩不适也还是会想一直吻下去。因为这似乎是一个仪式,神圣的,被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那个我所期待,所见证,所深刻缅怀。

    之后,我们便开始同居。至清十分贪恋和我在小房间里厮守的日子。特别是在身体交付之后。难以启齿的隐秘快乐加深了我们对彼此的眷恋。并且,再面对对方,似乎毛孔都放开了许多。

    他对我更好。买一整套的三毛送给我。我懒癌加深,不想阅读的时候,他就读给我听。撒哈拉的故事,神秘有爱。他说想做我的荷西。我呢,我想做谁都可以。

    每个月的那几天,煮好姜丝红糖水喂到我嘴边时;怕我等飞快跑向我时;因为我随口的喜欢就把东西买来送给我时;扯着我的手走过一天的路后回家,帮我洗脚时,刹那是永恒。

    所以,就算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什么爱与喜欢的话,但那些是比言语更动人的表达。

    在一起三个月,我就把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忘到太平洋去了。

    无数次,当我说起我的那些漫无天际的想法时,他都很认真地听。他从来没有嘲笑过我。他从来都是说:“好啊,我陪你吧。”“好啊,我相信你。”“好啊,一定能实现。”

    就是这样,至清用他近乎愚钝的善意,在不知不觉中,把趴在地上的我悄悄地拉了一把。我坐起来了,我站起来了,我开始远眺,并怀有可以看得见曙光的希冀。

    <er">4

    小猫偶尔会来。我们一起吃饭、打牌,输了就贴字条,喝三块五的雪花啤酒。后来她带她男朋友一起来,我们四个便打麻将。

    从房东那儿借过来麻将,床单铺到折叠餐桌上,一打就不想停下来。

    小猫跟她男朋友说至清是我捡来的男朋友。她男朋友听完,眼睛亮亮的,“是吗?如果那天遇见你们的是我,故事会是另一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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