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弗兰西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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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肖易时,我们都才十六岁。我刚失恋,我爱上一个摇滚乐手,被拒绝。那晚,我从摇滚乐手演出的酒吧里出来,喝了一整瓶的科罗娜,然后哭得像个傻逼。
肖易从我身边经过,拦住了我问:你能把瓶子给我吗?
那是暑假,但肖易还穿着宽大的旧校服。校服的背上印着“希望”二字。那个暑假,他参加了一个为贵州山区的希望小学买课外图书的活动,每天晚上都会和几个同学一起出来捡瓶子,准备卖钱。
我记得我已经有些晕了,瓶子递给他后,心思恍惚地跟在他后面。我心里很难受,想转移注意力。我希望他能跟我说点什么,诸如早恋不好,真正的爱情是什么东西之类的话。
你跟我说点什么吧?求求你,说点什么都行。
他被我烦得受不了,就讲:火星半径是地球的一半,火星质量是地球质量的九分之一。火星的重力加速度是4.36m/s^2,是地球的五分之二。
这个掉书袋的家伙让我笑死了,我说,你在说什么啊。你想去火星啊?
我笑着笑着眼泪又下来了。我说,那你能答应我一件事吗?若我死了,把我的骨灰撒到火星上去。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是谁啊?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肖易点头的认真样子。那样认真,让我感激地给了他一个拥抱。
那个暑假,我开始和肖易一起捡瓶子。他很长时间都叫我“不良少女”:夜里喝啤酒哭,还抱陌生人。
后来,我们恋爱了。再后来,我们分手。再再后来,我们和好。再再再后来,我们又分手了。
现在我二十六岁了,离我和肖易上次分手已经过去了两年。我总会想起他来,却早已忘记了那个我曾经爱过的摇滚乐手。那个人他早就不弹琴了,开了一家户外用品店。我是在买冲锋衣时遇见他的,一看到我,他就喊出了我的名字。
他胖了一些,以前脏兮兮的头发和牛仔裤倒是干净了许多。他请我吃饭,还给我的冲锋衣免单,在送我回家的路上他握住我的手瞪着被荷尔蒙熬红的眼睛对我说:我总想起你以前对爱情的悍勇,我最近单身呢。
我笑得简直要直不起腰来,他先是跟着笑,然后不解,然后不安,然后恼了,拂袖走了。
“跟以前一样,像个神经病。”
风把他离开时愤怒的声音卷了回来,我呆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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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病”这个特质大概会伴随我的一生了。我总会做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检验这个世界是否友善。比如跟踪别人。
我甚至把这当作一场旅行,还去买了冲锋衣。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在预谋的这场旅行是危险的,也是不为人知的。我想跟踪的这个人叫庞古。他是我的老板。
我在半年前进他的公司,做行政助理工作。
其实我倒是与他早就认识了。认识他时我在一家度假村酒店做前台,因为没有完成经理交给我的按摩卡预售工作被骂得躲在楼梯间哭。他刚好撞见,安慰了我,并说了一通类似“年轻人应该追寻自己的梦想,而不是做不喜欢的工作并因为那工作哭”的话。他还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想换工作或者有需要的时候打给他。
那张名片被我放进钱包里许久也没有拿出来。在我看来,那不过是老男人对年轻小女孩玩的把戏,彼此心知肚明。但事实是,他对我根本没有任何兴趣,他对我只是任何一个老男人,看到哭泣的小姑娘时都会有的那种类似同情。后来当我拿着名片进他公司找他的时候,他根本忘记了我是谁。
虽然,后来我确实作为一个关系户从庞古那儿得到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