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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启示
    “应不应该把写作当职业?甚至,当事业?”爱写作的朋友问。

    不敢做主,一句话把人送入歧途,说不定害苦这准作者全家。

    这天,读到一个故事,讲英国作家毛姆“成名”前的苦难生活:“做作家的最初十年,一年赚不到五百美元,只好不停跟贫穷搏斗。”六十年代以前,年入五百美元,其实不少;不少作家和“贫穷搏斗”的年资,远比他长。

    毛姆进过伦敦医校,为了取得医师资格,他到附近的贫民街做过三星期的产科医生助手,除了窥探女人阴私,也留意路人行止;见闻,成了第一本小说的材料。小说有点回响,毛姆就弃医从文;而且,经济迅速陷入困境;因为接二连三推出的作品,都不畅销。

    “我实在愚不可及,竟然舍弃从医这条路;如果晚上写作,白天照常行医,就不必穷得要吃西北风。”他很懊悔;毕竟,当了医生,女读者对“大国手”的“形象”有幻想,有寄望,下笔扮扮天真,显显爱心,大家感动了,就掏腰包买书,“医生作家”,活得可够畅美的。

    毛姆对爱写作的朋友,应该有点启示;当然,做医生一定要称职,要专心,剖开人家肚皮,脑袋却想着怎样取悦米饭读者,就不是病人之福;大概也没有病人,希望由一个作家来替自己锯头开脑。

    不幸当了作家,书不好卖,出版社又算死草不花钱宣传,可以如何?

    毛姆在伦敦大小报章,付款登广告:“本人乃年轻百万富翁,爱运动和音乐,有教养兼性情温和,希望跟毛姆小说笔下女主角一样的美丽女人结婚。”广告刊出数天,毛姆全部著作,销售一空。

    动动脑筋,让自己先变成“百万富翁”吧;女人为了钱,是会去看看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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