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的豆腐不好吃
又炒,炒了又拌,做得完全没有了茄子的味道、口感和营养,这道菜唯一存在的目的,就是震慑刘姥姥。
在原著里,美食家洪七公吃了这个火腿蒸豆腐,居然“大为倾倒”。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金庸这个土豪是懂吃之人,儿子查传倜据说是美食家,绰号“柴、米、油、盐、酱、醋、茶、酒”的“八袋弟子”,应该和乃父不无关系。金庸在北京尝小吃,据说连豆汁儿都认真喝完了,真是端严可敬的一流饕客。他随笔点评美食,“百粤之地毒蛇作羹,老猫炖盅,斑鱼似鼠,巨虾称龙,肥蚝炒响螺,龙虱蒸禾虫,烤小猪而皮脆,煨果狸则肉红”,也都精彩、精到。
在他的小说里,勾人流口水的菜不是没有,洪七公炸的蜈蚣就貌似不错。我发现,他花了大力气写出来的菜,往往没有随笔写出的吃食勾人,最馋人的肴馔往往躲藏在最不起眼的文字缝里。
例如里,善于烹饪的主角石破天有一次在船上做菜,锅里油声滋滋,香气扑鼻,“片刻间将两尾鱼煎熬得微焦”,读到这里时,我忽然觉得馋涎欲滴,这两条微黄的鱼,不比黄蓉的豆腐好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