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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绥远方式”
钦、副议长阎肃、高等法院院长于存灏、土默特旗总管荣祥等一些地方人士。他们认为:国民党败势已定,这是谁也挽救不了的历史潮流,现在解放军已经兵临城下,绥远只有效仿北平方式,走和平解放的道路,否则别无出路。你一言,我一语,陈述着不能西撤的理由。最后,指挥所参谋长王兴归纳了大家的发言。

    他说:一、从目前看,陶卜齐战斗是局部的战斗,因为其他方面没有发现解放军进攻的征候,因此,在处置的时候,也不必采用牵动全局的做法。二、绥远部队的战士,绝大部分是从当地征集来的,乡土观念十分严重,不撤退还能稳定一时,一旦西撤,势必引起大量逃亡,造成局势混乱,不可收拾,无法控制,我们这些人都将变成光杆司令。三、包头以西的地区,无险可守,如果还打算继续西撤,投靠二马(马鸿逵、马步芳),那就更不可能了。二马之所以和我们有信使来往,取得联系,是因为我们目前还有一定的实力,可以做他们的挡风墙。如果我们放弃了绥远,去投靠他们,那时,他们就会看不起我们,你就是给他们下跪,也不会收容我们。四、如果打算将后套地区作为根据地,放弃归绥一带固有地区,上山去打游击,那就更是“班门弄斧,自取灭亡”。(孟昭弟、赵晓峰:《九·一九起义的片断回忆》,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王兴的分析有理有据,在场的多数人频频点头,表示同意,原来还被主撤派的说法搅得迷惘的人也清醒了过来。

    董其武主席的内心,非常同意王兴的分析,但在表面上,对两派的发言都未置可否。他心想,这样辩论辩论也好,事情越辩越明嘛!其次,他不加可否还有另外原因,那就是:反正我不下命令,谁也不能把部队和机关拉走。最后,他抓住会场短暂冷静、无人发言的机会,为会议作了结论。他说:“维持现状,不战不逃,以观其变。散会!”

    绥远和平协议的签署过程

    1949年2月上旬,北平解放后不久,林彪、聂荣臻、贺龙等诸将领在北平饭店宴请傅作义将军。席间,林彪对傅作义说:“在通县谈判时,决定绥远问题在北平解放后再谈,现在中央决定绥远问题由贺龙与傅将军商谈,请傅将军指定谈判人员。”

    贺龙司令员接着说:“解放军方面李井泉(当时任晋绥边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潘纪文(当时任绥蒙区党委城工部长)两位同志为代表,绥远方面请傅将军指定人员,就在北平进行商谈!”

    傅作义将军早已成竹在胸,未加任何思索即说:“那就让王克俊、周北峰、阎又文三人为代表吧。”(周北峰:《绥远九·一九起义侧记》,《内蒙古文史资料》第八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此后,双方代表在北平饭店设立了联络办事处,开始了秘密协商绥远和平协议。

    在秘密协商初期,双方代表共同学习了毛泽东关于“绥远方式”的几次谈话,在逐渐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于3月23日,双方达成了“暂维现状、划界驻军、平绥铁路全线通车、人民币在绥远全境流通使用和互派联络员等条款。”

    根据上述条款,代表们首先谈了解放军绥蒙军区姚哲司令员的部队与董其武部队的就地停火问题。

    谈判由李井泉任组长,当傅方代表提出董其武对停火线的划定要求时,李井泉经过与华北局、绥蒙人民政府联系后,在五万分之一的地图上标定了一条停火线。这条线的拟定是从卓资山旗下营北山后大滩到清水河县境内的黄河北岸喇嘛湾村。停火线经过几次与董方电报来往协商,意见基本一致。唯独在喇嘛湾村的归属上出现了分歧。喇嘛湾村当时已是解放区,由于该地紧靠黄河,用水方便,加之土地肥沃,很适合种鸦片,董方坚持要划到董的驻防,而我方以已是解放区为由,不肯让出。和平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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