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真和假和
,这就不是兄弟之争,而是革命与反革命之争;孙中山先生当年革命的时候,对清那拉氏进行的斗争,就不是兄弟之争;对袁世凯的讨伐,就不是兄弟之争。如果说兄弟之争,孙中山先生是不会同意的。如果把蒋介石朝廷和一切死硬派也包括进去,就失掉了它的严肃性。”
周恩来还说:“昨天文白先生已说过,要把我们提出的最后稿子带回南京,说服南京当局,但愿能如此,不然我们解放军就会向前推进,因为他们正在等待着向江南推进的命令。因此,我必须在这个协定的文本以外,关于人民解放军渡江接收的问题,还再提出几点。”接着周恩来提出了五点补充意见。
第一点,人民解放军就没有宣布过停战,南京国民党政府曾经要求停战议和,我们没有同意。我们只说在协定签字之后,永远不再有内战,而不是说在协定签字之前,就可以宣布停战。但有一个临时的情况,就是因为南京代表团到了北平,而代表团诸位也是南京政府中主和的人士、热心和平的人士,这是我们素来知道的,为了使谈判更顺利,所以我们愿意在谈判进行期间,命令人民解放军暂时不过江。但是我们不能无限期地受到约束,所以我们今天正式告诉文白先生,请南京代表团回去南京的先生转告李德邻先生和何敬之先生,我们只能约束到本月20日为止,到那时还不能获得协议签字,那我们就只有渡江,不能再拖延到20日以后了。
第二点,为了保证协议签字以后有效实施,我们必须渡江接收。这一点,已经口头的、书面的和文白先生说过,就是要在长江下游的扬中、江阴两县,和上游的繁昌、南陵、铜陵、青阳、石埭、贵池、东流、至德8县,由解放军和平渡江,接管这10个县的地区。这样一来,就可以使得长江以南在国民党政府管辖下的要想率部叛乱的破坏协定的部队,不能不有所顾虑。如果还是敢于称兵作乱的,我们就以力量协同南京国民政府所管辖愿意和平的部队一起讨平它。
第三点,至于其他地区,像刚才所提到的苏、浙、皖、湘、鄂、陕、陇东等地如何接收,那就要等到整编委员会成立以后。
第四点,在南京国民政府所管辖下的部队,如果有不同意和破坏这个协定称兵作乱的,那么为了要协同讨平它,人民解放军就不能受约束在这10个县份之内,我们愿意与南京国民政府管辖下接受和平协定的部队一同动作。
第五点,南京国民政府对于中共代表团所提这一和平协定定案的回答,我们愿意等到20日。
说完了5点补充意见,周恩来又说:“有许多朋友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有时候是很硬的,不过我们也是根据原则性才这样做的;我们要是从四面八方讲敷衍,就不会有今天的局面。”
最后,周恩来问张治中:“文白先生以为怎样?”
张治中对和谈协定,当然已经无法再说些什么。周恩来的讲话,在他看来,意味着对国民党南京政府作了最后通牒,这与顽固分子那种“划江而治”、“平等的和平”的主观幻想相差十万八千里。他预料南京政府不会接受这个协定,但是他还是发表了自己的想法。
张治中说:“我们没有别的,只有祝望两党过去的一切芥蒂、一切误会、一切恩怨,永远结束;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今后我们应有一个新的意愿。在我们方面,当然首先做一个自我反省,同时希望中共方面也保持着这种远大的眼光、开阔的胸襟、明朗的态度,来领导未来的、历史性的、新的政权。中国共产党基于其过去的努力奋斗,到今天已经接近——最少可以说接近——到它当政的理想。也有了成功的把握,用不着我们恭维。”
会议于10点20分结束,正式会谈也告停止。
张治中后来在回忆录中写道:“回到住处后,经过代表团郑重的研究,认为这个定稿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