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为“商品经济”翻案
陈云,还是李先念,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都用过市场经济的说法。不过,他们说的是经济的部分运行方式,而不是改革的总体目标。例如,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使用过这个名词,在该年11月接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等人时,邓小平谈到:“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
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过,邓的这个讲话当时并没有被当成重要的、成熟的思想进行传播和传达。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到1992年之前,“市场经济”这个提法仍是一个“禁区”。为了避免“因名废事”,引起不必要的争论,在论及改革目标时,改革派进行了妥协,改之以“商品经济”的提法。据当时中央编译局专家的考据,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所有著作中,既没有“市场经济”一词,也没有“商品经济”这个词汇,“商品经济”是俄国理论家在20世纪之后“发明”的特有用语。使用“商品经济”作为中国改革的目标,可以避免“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障碍,所以当时采取这样的辞藻,是可以理解的。
1980年9月,时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顾问的薛暮桥为体改办起草了一份题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文件,其中写道:“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他在省、市、区第一书记会议上对这份文件做说明时说,这个文件要解决的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应当建立什么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他认为,提出商品经济这种说法“是对30年来占统治地位的教条主义的挑战”。
薛暮桥的提法得到了胡耀邦和大多数与会者的支持,但也遭到了另一些人的反对。从1981年到1983年期间,出现了一系列批判这一观点的文章。它们均反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论”,其理由是“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
1981年4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印发了一份《当前关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几种观点》的材料,它把国内的经济学家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坚持计划经济的;第二类是不那么坚定地赞成计划经济的;第三类是不太坚定地赞成商品经济的;第四类是主张商品经济的。其中,邓力群等列名第一类,薛暮桥、林子力等被划为第四类。
在为预定于1982年9月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起草政治报告的过程中,“计划派”力量占了绝对的上风。起草小组成员王忍之、袁木等人在一封信中说:“在我国,尽管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是绝不能把我们的经济概括为商品经济。如果做这样的概括,那就会把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之间共同占有、联合劳动关系,说成是商品等价物交换关系;就会认定支配我们经济活动的,主要是价值规律,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和有计划发展规律。这样就势必模糊有计划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界限,模糊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区别。”起草小组负责人胡乔木将这封信作为定论,批发给宣传口所属各单位。
与之相呼应,媒体上也刊发了大量类似观点的文章,中共中央的红旗出版社还编成《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文集(第一辑)》,编者在前言中写道:“实行指令性计划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基本标志,是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组织和管理上的重要体现。完全取消指令性计划……取消国家对骨干企业的直接指挥……就无法避免社会经济生活的紊乱,就不能保证我们的整个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