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放小”放出了大文章
本上改变我们国家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作者认为这些年的改革非但没有增强国有制,而且它的比重不断下降,所以这是一种渐进式的私有化,搞这种改革的人是搞资本主义改革,搞这种改革的党是戈尔巴乔夫式的修正主义党。这篇文章出笼后,即大量散发,在1997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原本规定不准散发材料的,他们也在那里发。
这种情况当然引起了改革派的注意,也在这一时间,社科院的一些年轻人出了一本新书,名为《与总书记谈心》,里面讲到所有制问题,论证说股份制就是公有制的一种表现形式,从上海调任社科院副院长的刘吉为这本书写了序言。一本叫《中流》的杂志当即组织文章对该书进行批判,认定它在提倡自由化,而社科院的副院长居然为这种书写序,是丧失了立场。紧接着又发生一件事情,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在中央党校的一次讨论会上发言,认为“劳者有其股”是最好的公有制形式。也马上有人组织了对他的“围剿”,说这种人应该开除党籍。双方争论得很厉害。
1997年2月19日,邓小平在北京去世,中国改革何去何从再成世界关注的焦点。到4月份的时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领导得到信息,江泽民总书记已确定将于5月下旬在中央党校发表一个重要讲话。按以往惯例,这被看成是“十五大”基调的一次“吹风会”。为了能够把自己的观点及时地表达出来,中心领导要求课题组在5月上旬完成报告,吴敬琏和他的同事们更是日夜加班,抓紧进度。
到5月8日,吴敬琏等人终于完成了研究报告《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立刻以课题组名义上报“十五大”文件起草小组。就在同一天,另一份题为《关于社会主义的再定义问题》的建言书则以吴敬琏个人的名义送给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和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他在口述史中解释“为什么有了研究报告还要再写建言书”,他说,国有企业的改制问题涉及到了意识形态领域的敏感问题,有人拿这个问题大做文章,不正面回答是不行的,然而,这个话题又很敏感,不适合在研究报告中以集体名义论述,于是便选择了个人上书的形式,送给我认识的两位中央领导人:江泽民和朱镕基。
在这份建言书中,吴敬琏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观点,那就是,应当纠正前苏联教科书对社会主义概念的歪曲,而要用“实现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来定义社会主义。
他写道,当前的改革已经推进到传统体制的核心部门,即国有经济,而在这个领域内传统思想的影响又表现得特别强烈和有害,已有的理论进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改革的需要,所以必须对社会主义进行再定义,以突破苏联教科书中的“社会主义=国有制+计划经济”的陈旧观念。那么应该以何种理论来替代呢?吴敬琏的答案是,“有必要根据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把社会主义经济界定为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
针对一些人认为国有制比重下降将导致社会主义变色的观点,吴敬琏用苏联和东欧的事实加以反驳,“增加国有制的比重,并不能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的巩固,苏东国家在政权易手时,国有经济的比重都高于我国……这些事实说明,追求国有比重的不断提高,既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也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更不能保证政权的巩固。苏东国家正是由于长期坚持苏式社会主义理论,才造成思想僵化,发展缓慢,社会停滞,最终使共产党丧失了政权”。他进而得出了下面这个在日后看来非常重要的结论:“在不存在掌握着全部生产资料的一小撮剥削者和一无所有的劳苦大众的阶级分化的条件下,只要共产党采取了正确的政策有效地防止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无论国有经济成分是多是少,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都是有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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