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四川省委的这份报告后面所附的复查名单中,第一个名字就是薛传道,第二位是邓惠中,后面依次是胡芳玉、黎功顺、谢汝霖、唐玉坤,还有盛腾芳、盛超群、王振华、黎洁霜等人,其中还包括张露萍、冯传庆一案等无任何材料的28人。
中央要求复审“红岩”烈士的精神,及其四川省委的意见,加快了重新复审薛传道、邓惠中等人的问题,使得这些长期蒙受不白之冤的革命烈士获得了政治上的平反,他们的亲人和战友们也在政治命运上获得了真正翻身。
读者也许还清晰地记得,在本书的前面曾经介绍过一位叫名盛超群的共产党员如何戏弄徐远举,给敌人交了一份所谓的“云阳县地下党的名单”,结果徐远举一伙特务抓来的竟然全是他们的国民党云阳地区的恶霸分子。盛超群的事迹,在小说《红岩》里有过不少笔墨被作者描述过,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令国民党特务分子们恨之入骨的聪明机智的共产党员,却一直没有被评上“革命烈士”原因是他有个“国民党县参议员”的头衔。其实,当时国民党特务机关早已认定盛超群是一位与江竹筠、李青林一样的“共党要犯”,因此也是提前于1949年11月14日就杀害了,并且同江竹筠、李青林等一起被用镪水毁了尸。国民党如此仇恨的“共党要犯”,却在新中国成立后被讽刺式的排斥在“革命烈士”之外,这是不可思议的事。然而这是实实在在的现实。盛超群的儿子盛荣德,由于一直坚持认为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坚定的共产党员,因此在他成人后不断向组织申诉父亲的事。“文革”中,有人已经把其父盛超群从历史的尘埃中翻出来披上“叛党分子”和“国民党反动参议员”的帽子了,儿子盛荣德依然不断向有关方面反映,要求给他父亲平反。这样,造反派们就异常恼火,通过卑鄙的手段,网罗了一堆罪状,最后把烈士的儿子定为反革命分子,并判刑10年。在红岩革命历史档案馆里,我看到了当年判决烈士儿子的那份血泪斑斑的“判决书”——
判决书
军刑(70)字第002号
现行反革命犯盛荣德,男,27岁,家庭出身职员,四川万县市人,原系铁二局九处918队合同工,其父叛党分子。
罪犯盛荣德,长期以来,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思想反动,极端敌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史无前列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煽动聚众收听敌台广播,大肆散步反动言论,为帝、修、反进行反革命宣传,恶毒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造谣污蔑红卫兵运动,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落户,无耻崇拜和吹捧苏修,公开嚎叫要叛国投敌,反革命气焰极为嚣张。为此,特依法予以逮捕,判处有期徒刑壹拾年。
刑期从1970年4月23日起至1980年4月22日止
(越西军管会盖章)(越西县人保组盖章)
1970年4月23日
在这份“判决书”中所述的“罪名”,其实只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因为盛荣德的父亲是“叛党分子”。一位将徐远举这样的大特务戏弄了好一番的共产党员、革命烈士,他的儿子却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人民自己的监狱里被判10年徒刑,这是不可理喻的事。然而在那个颠倒是非的荒唐年代,有什么事不会发生呢?
盛荣德始终不服判决,即使蹲在监狱里,他仍然认为自己无罪的,一个坚定不移的信仰在他心目中从来没有动摇过,那就是:父亲盛超群不是“叛党分子”,而是坚定和忠诚于党的优秀共产党员、革命烈士!在监狱的日子里,盛荣德的行动受到限制,没有多少文化的母亲、即盛超群烈士的妻子开始为儿子到处申冤控诉,然而在“文革”期间,这样的申诉结果只能加重“罪行”。直到粉碎“四人帮”之后,盛荣德母子俩的申诉才重新被有关部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