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起死回生,妙计摆平巨债……
现在唯一可行的办法,也是当务之急。除此别无生路。
想到这儿,欧阳没有半点犹豫,急着下楼上车,挥手对马司机说:“走,到蓬洲!”
“是。”
汽车顿时四轮飞旋。从深圳到蓬州并不近,4小时后欧阳他们到达目的地,此时已近黄昏。欧阳摸摸空空的口袋,对司机说:“我们就找家最便宜的小旅店住下吧!”住在几十元一宿的小旅店,欧阳望着透风的房顶,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几年前在小山顶上开铸造厂的蹉跎岁月……往事不堪回首,可才几天的事,怎么可悲的命运又重新落到我欧阳身上了呢?
这一夜欧阳没有合眼。
第二天一早,欧阳叫上王树祥副总和马良民司机,说:“我们先上法院。”聪明的欧阳没有直接去找债主,而是先到法院了解情况。因为从昨天对方的口中得知,蓬州方曾多次到法院起诉过要求皇朝还款。法院那儿肯定了解整个债务的详细情况,掌握了详情,方可向对方还击。欧阳想的是这一步棋。
因为没有合适的身份去法院翻阅原始材料,从经济庭和执行庭出来时,欧阳并没有了解到多少东西,人家蓬州方面的法院不傻不聋,你一个深圳人跑过来冷不丁地要了解某某案情,这无论如何会引起当地相关人士的敏感。但欧阳在了解有限的“细节”中获得了一个最有价值的情况:蓬州方当时与皇朝集团公司签的借款合同的利息是月息3分,即每借100万元钱,每月必须还3万元,一年光还利息就是36万元!
天下就有这么一桩奇事:皇朝集团在1992―1993年间因投资一个石料场而向蓬州方借得一笔3156万元的款项。后因种种原因,皇朝集团所投资的石料场经营不善,还款拖了近10年。而按合同,皇朝要向蓬州方除还本金外,需要支付月3%的利息,也就是说,到欧阳上任的2001年10月份,皇朝集团公司应向蓬州方付利息共计5300万元。而按这样的一份合同,皇朝集团公司如果不能及时还款,其利息仍在以每天几十万的数目递增!
这是一份绝对的高利贷合同!可按照《合同法》条款,借贷双方出于自愿的行为,你能怎么着嘛!欧阳把从法院获得的唯一的信息转达给几位深圳律师界和法律界的朋友咨询,他们在没有看合同的情况下回答基本上一致——合同是受国家《合同法》保护的。既然当时借贷双方都同意的合同条款,那么该到还账付息的时候,你就不能喊冤了。
“不冤才怪!我不知道当初原老板是怎么想的,但有一点我想傻子都不可能愿意这么轻易答应,借一笔3000多万元的投资款,竟然要在还款时还上比本金高出近两倍的利息!原老板生前尽管在生意上打点得不怎么顺当,可也不至于糊涂到这样的程度。他是个很精明大气的人,一定是用这笔款办了比这利息更大的事。现在政策变了,这笔款我们不能还!我们皇朝就是砸锅卖铁也还不起这样一笔大钱啊!”欧阳人在蓬州,嗓子喊得让深圳的人都听得见。
无奈,欧阳知道能够挽救他命运的还是蓬州方的几位债主。他们现在是爷,爷不给出路,你欧阳只能等死。
从法院出来,欧阳即去见蓬州的几位债主。为了表示诚意,同时又不能显得自己口袋里还鼓着,想来想去,欧阳掏出几十元钱,买了些水果。那塑料袋里装了那么点东西,欧阳自己都觉得好笑:欠人家几千万元钱,拿这么些东西去见面,实在太寒酸。欧阳觉得自己真正成了人家的孙子了!孙子也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人家能接待,不翻白眼,就阿弥陀佛了!
“来啦——是还钱来的吧!”蓬州方的几位债主见了欧阳,带着几分轻蔑的目光盯了一眼那只水果袋,然后不冷不热地说。
“我、我今天是来见见各位老总,希望我们能够坐下来友好地谈谈……”欧阳万分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