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难以执行的车祸赔偿
进城打工农民李永贺因车祸致残四肢,卧躺板车4年,到处流浪乞讨……后来他说:遇上好干部,我真心喊:“共产党万岁!”
老百姓的事就是那么简单,就是那么复杂。安徽农民李永贺跟着几位在山西清徐县的老乡捡破烂几年啥事没出,2001年夏天的某天清早5点钟,带着老婆耿月英正骑着人力三轮车行驶在县城清东路上,俩人谁也没有料到一场灾难正等着他们——迎面急速驶来的一辆拖拉机挂斗车突然与其“亲密接触”,结果李永贺的三轮车翻倒在路边,李永贺当场躺在血泊之中……还好,由于老婆哭天喊地拦住一辆过路车子,将丈夫及时送到清徐县人民医院抢救,李永贺从死神那儿转一圈又回到了人间,但好端端的一个劳动力,却变成了只有颈部以上尚未受重伤的终身残疾人。
遇难后的李永贺从此不再平安了,只能整天躺在平板车上无法动弹,吃喝拉撒全得靠妻子,样子十分可怜。害他陷入如此境况的是当地一位跑运输的农民,名叫武拖发。这老兄起个这名字,开着那拖拉机拖斗车,原本是想发财致富的,没想到拖拉机不仅没发,反而将安徽农民李永贺撞了个永不平安的结果。武拖发见自己闯了大祸,拔腿就跑,从此再也不见他的人影……
公安局的人现场勘察,事故责任与李永贺毫无关系,武拖发负全责。负责处理事故的公安交警多次通知武拖发前去处理事故责任,可是他人跑了,哪儿去找呀?李永贺不干了,住院花去的17325元暂且不说,这截瘫将一辈子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你得管我不是?你犯了事故人跑了就想一了百了?没门!李永贺身子瘫了,脑子却好像比事故前还好使似的,躺在平板车上——他夫妻二人在清徐打工的全部家当就这么一辆平板车。他对妻子说:你拉我上法院去!
由公安局作出的事故裁决书和法医作出的一级伤残鉴定,李永贺在法院很快获得胜诉:清徐法院经审理,作出“2002清民初字第22号判决书”,判武拖发赔偿原告李永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残疾工具费及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6757元。并限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履行。
公安局作出事故裁决很简单,法院判决也不复杂,如果武拖发是个有钱人,或许他就不跑了,这也就没有了我们要讲的故事了。可现在武拖发偏偏是个穷光蛋,又惹了这么一桩大事故。吓坏了,他就跑,至今不知跑到了哪儿去了。因此,也就有了我们要讲的故事——
瘫在车上的李永贺可着急啊:这、这咋整?我瘫了,他跑了,我这后半辈子可咋过日子啊?医疗费还没付,欠人家的债天天有人来催……李永贺现在能动的就是一张嘴巴、一个脑袋。“你快拉我到法院去!”他躺在平板车上,拿出以往做男人的劲儿吆喝着妻子。
法院看着躺在平板车上的瘫痪人可怜,便答应马上采取“强制执行”。笑话,人跑了,去哪儿“强制执行”呀?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现行法律存在一大缺陷。法院回头如实告诉李永贺。
“那不行!我先问你们:你们是不是人民的法院?是吧!好,既然是人民法院,你们的判决也是正确的吧?是正确的?那就好。既然你们判决是正确的,判决的目的是不是应该执行啊?对,你们也说必须执行,要不法院就没用了是吧?好啊,现在我就找你们法院给我钱……啥?你们不管?你们不管谁管?判决是你们判的呀!你们的判决算数吧?既然算数你们就得给我把应该赔偿我的钱要回来!要不回来?要得回、要不回是你们法院的事,我得找你们要啊!”李永贺一个全身瘫痪的农民,讲起道理来,竟然滴水不漏!那些整天与律师和当事人打嘴皮仗的法官们竟然被他问得无话可说。
你们判了不给我执行,不帮我把钱要回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