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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塌半边,我非入火坑不可?
    天不能塌一半,就像人不能没有左手或右手一样。当一个完整的家庭存在的时候,你的孩子的心是完整的,你的生命也将是完整的。可是有人常常把这最基本和普通的道理忘却了。

    你自然有权选择你人生的完整,你也有权选择你情感甚至是物质生活方面的完整,但一个真正完整的父母,一个完整的家庭——即使是重新建立的家庭和婚姻——应该首先考虑完整(你再婚前或者离婚后的孩子的完整生活),只有这样你才能获得真正的完整(自我的未来)。

    谁都无权指责你的选择,任何个人的选择都属于自由范畴。但只有一种选择不可能是自由的,那就是你的婚姻和感情的重新完整不能建立在孩子的痛苦上。

    2000年4月17日上午,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法院的法官们遇到了一件更为荒唐的事:

    这天法官们正在忙着审理一件案子,突然门口溜进一位五六岁的小男孩,他的身边没有大人。开始法官们并没在意,以为哪家的调皮孩子玩耍到了这儿,可几小时过去了,这孩子还一直胆怯地留在法院门口,似乎有什么事,可又不敢说。

    法官们便过来问孩子:“谁带你到这儿的?”

    “是妈妈。”孩子说。

    “那她现在到哪儿去了?”

    孩子摇摇头:“她说让我找法官叔叔……”

    法官们已经感到了奇怪,问:“为什么你妈让你找我们?”孩子又摇头。

    “你现在想找到妈妈吗?”

    孩子:“不。我想姥姥。”

    法官:“你不想妈妈,光想姥姥?为什么?”

    “姥姥好,妈妈不要我了……”

    法官感到出了问题,这又是一个不幸的弃儿。

    “你叫什么名字?”法官看来不管这孩子已经不行了。

    孩子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叫李海鑫。

    “那你的爸爸在哪儿?他跟你妈还住在一起吗?”法官问。

    “不,他跟我妈前几年离婚了。”

    法官根据这位孩子提供的这些情况,迅速査阅了前几年离婚案中的李氏,马上找到了小海鑫父母离婚的存档。那民事书上写着:李海鑫的父亲李忠义和母亲陈晓明,于1995年底协议离婚,当时只有半岁的小海鑫判给父亲李忠义抚养。

    “你应该跟父亲一起的,怎么没听到你提起爸爸呀?”法官再问小海鑫。

    “他不要我。”小海鑫说此话时把头低下了。

    “为什么?”

    “不知道……”

    明明是判给父亲的孩子,可父亲又偏偏不要,应该在母亲身边的孩子,而母亲今天又把孩子送到了法院——为了揭开这个谜,法官只好带着小海鑫先找到了李忠义。可当法官们费了一番周折找到现在的李忠义家时,已经另成家的李忠义的一个跟小海鑫几乎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拒绝法官进门。

    “你知道他是谁吗?”法官指着小海鑫问李家的那男孩。

    “知道,他是李海鑫。可他不是我爸的亲生儿子。”

    那男孩的话令法官十分惊诧:“你怎么知道的?”

    “我爸做过亲子鉴定,医生说他不是我爸生的。”那男孩子说着用鄙视的目光瞅了一眼小海鑫。

    法官们听这孩子一说,都觉得李家的事还真是蹊晓。他李忠义怎么做的亲子鉴定?怎么就凭亲子鉴定便擅自把孩子像踢皮球似的给踢出了家门,而现在小海鑫的母亲又怎么就把孩子送到了法院来?这一连串的疑问让法官们觉得非插手不可。

    他们耐着性子等这事的主角李忠义,一等就等到了天黑。

    李忠义终于出现了。当法官们问起此事时,李忠义好像早已料到似的,拉开嗓门便大叫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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