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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个直辖市的诞生


    重庆人自然不干了!

    问题是“150方案”确实不是个理想的方案。既然在长江的三峡建大坝,结果建个不到位的大坝,该防洪水的不能保证“百年一遇”,该多发电的却不能多发电。“150方案”考虑到国家的承受能力,可我们国家在飞速发展呀!最不能接受的是三峡工程“150方案”的回水末端恰恰放在重庆以下的洛碛与忠县之间长约180公里的河段,这个位置十分不利,实际上把作为西南水陆交通枢纽的重庆港置于库区之外,使重庆以下较长一段天然航道得不到改善,万吨级船队难以直达重庆。由于整个川江航运通过重庆港的货运量占80%以上,重庆以下不到20%,这不仅会严重影响西南地区的经济建设,而且将影响到华中、华东地区的燃料和原料供应。重庆人因此建议三峡正常蓄水应在180米,其投资、淹没、移民比“150方案”均有一定增加,但综合效益大,又能基本解决川江航运问题,充分发挥三峡工程综合效益,国力又能基本胜任。

    中央对重庆的意见十分重视,一方面派李伯宁担当重任,筹备“三峡省”,另一方面组织了14个部门的108位专家,重新论证正常蓄水150、160、170、180米四种方案,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认为170~180米较为合适。

    重庆人听说后好不兴奋。可他们高兴得太早了一点。就在中央有意确定正常蓄水170~180米之间的方案时,国内反对三峡上马的呼声又占了上风。

    重庆人好不心凉。

    “真要确定到170~180米蓄水的话,你们重庆地区的移民可就大了!你们的牺牲也就跟着大不少啊!你们有决心扛得起这份牺牲吗?那么多移民你们的工作做得好吗?”围绕三峡上与不上激烈争论时,有中央领导同志这样问重庆市领导。

    “我们愿意为170~180米的蓄水方案付出代价,而且一定把移民工作做好!”重庆市领导坚定地回答。

    中央领导欣慰地点点头。

    此间,历时两年零八个月的专家论证基本结束,时间是1989年2月。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十次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根据论证报告重新编写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重庆市来说,太具有历史性意义。一是它明确了专家们的结论:三峡工程对四化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二是关于正常蓄水位定在175米,几乎可以说是完全接受了重庆人的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专家们在这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特别推荐了三峡工程的建设方案,即日后被中央接纳的如今成为三峡工程建设的总体原则:“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一级开发”,即为从三斗坪坝址到重庆市的630公里江段为一级开发,中间不再修建其他水利水电枢纽;“一次建成”,是指三峡水利枢纽建筑物均一次建成,混凝土重力坝一次建到坝顶高程为185米;“分期蓄水”,是指水库蓄水不是一次就蓄足正常水位175米,而是初期蓄到156米,回水末端恰好位于重庆下游的铜锣峡下口,库尾淤泥积沙不致影响重庆港区和嘉陵江口,以便有一个对库尾回水变动区泥沙淤积进行观测和验证的时期;“连续移民”,说的是从准备工作开始,库区移民即分期分批地连续进行,中间不停顿。这项凝聚了党和全国人民心血的新方案是一个更加有利于千秋大计的英明决策。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使重庆直辖市的诞生进入了“十月怀胎”期。

    此刻的重庆,真是喜上加喜。刚刚迎接百年开埠的山城人民,都在议论“直辖市”的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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