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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篇 山高水长话珠江
气较小、毛病较少的大江,可是自然灾祸还是不少,而且种类更多更复杂,除了洪水、干旱之灾,还有台风、咸潮之灾。风不调雨不顺是常有的事,自古有之。

    先说说洪涝之灾,珠江的上中下游情况也有所不同。在山高谷深、10里不同天的云南山区,在“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的贵州,洪涝往往有面积小、多地点、不连片的特点,到了中下游的广西、广东,因为地势开阔,三个县以上的连片面积、50万亩以上的连片面积,灾情就显得很重很大。到了三角洲地带洪涝还摧毁堤围堤防、干旱还引起海水倒灌,情况更严重,损失更巨大。

    据历史记载,自北宋至今的千年之中,水灾情况是:

    西江中游的广西地区,有水灾年份292年,大水灾年头12个。平均3.4年就有一个小水灾年,83年间就有一个大水灾年。

    珠江下游的广东地区,从1949年上溯1000年,有过405个水灾年份,平均每2.4年就有一个水灾年头,大水灾年份有30个,平均33年有一个。

    频率在增加,如果用明代至1949年的近600年来统计,发生过水灾有376个年份,其中大水灾26个,平均1.55年出现一个水灾年份,也就是22年就会出现一次大水灾年头。

    再如果从1949年上推110多年,也就是到鸦片战争时期,这100多年是中国积贫积弱、民不聊生时代,灾难也跟着起哄,跟着增多,跟着肆虐,竟然出现过10个流域中大范围的水灾年份,平均8年就发生一个。密度骤然加速。

    请看一般水灾年,由2.4年一次,到1.55年一次;大水灾年从33年一次,到22年一次,再到8年一次。多一次水灾,特别是大水灾,会带给这片土地、这片土地上俯首听命的众生多少苦难!

    特别是道光十三年【1833】,民国四年【1915】,珠江流域普遍降下暴雨,几百条支流水势汹涌,齐向中下游杀到,河槽不堪重负,漫堤破坝。

    1833年,农历的五月和七月,西江接连发生两次洪水,东江、北江同时泛滥成灾,于是广东境内西江、东江、北江沿岸的25个县被淹,一是洪水来势猛,二是长时间不肯消退。“大水坏稼”、“禾稼无收”的记载接踵而来。鹤山、高要、南海等处,堤围崩溃,汪洋一片。仅仅高要一县统计,地淹20万亩,房倒1万余间,堤溃20余处。南海、顺德、三水、番禺周围百里,“灾黎众多”。《清代珠江韩江洪涝档案史料》中记载,当时地方官吏向朝廷奏称:“数十年未有之灾异,待哺灾民就省城米厂而计,已数十万户。”灾情极重。洪水也两度进了广州城,《广东自然灾害史料》记载道:“七月大雨,城中地卑者水深丈余,高者也四五尺,坏屋溺人无数,居民避居于观音山【今越秀山】及城垣上者甚众。”

    1885年【光绪十一年】,农历五月,大雨连日,西江中游到三角洲又成灾了,河水骤涨,柳江、桂江、贺江、郁江、黔江、浔江一起上涨,桂林、柳州、梧州等所属的26个县受灾。“淹没田庐,损伤人口”;广州、肇庆、韶州、惠州所属的20多个县也被淹。《广东自然灾害史料》一书有如此这般地记录:“五月初六日,西北两江同时陡涨,一夜水高数丈……【广州】西关外水深三四尺,城内一二尺不等。连日绅士善堂捞起民尸不下千百。”四会县“围基尽漫决”,“城多坍塌”;南海县“县属基围十决其九”;高要县“决堤二十有一”;怀集县“平地水深二丈有奇,冲塌房屋万余间”;花县【今花都】“有村居数百户尽行冲没者”。朝廷一向悭吝,此时不得不赈灾6万两。

    民国四年【1915】水灾,是珠江流域有历史记载以来的最大洪水。这年7月,南中国5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发生了一场历史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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