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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卦(第二十九)坎上坎下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祗”,犹言适足也。九五可谓大矣,有敌而不敢自大,故“不盈”也。“不盈”,所以纳四也。盈者人去之,不盈者人输之。故不盈,适所以使之“既平”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夫有敌而深自屈以致人者,敌平则汰矣。故九五非有德之主也。无德以致人,则其所致者皆有求于我者也。上六维无求于五,故“徽纆”以“系”之,“丛棘”以固之。上六之所恃者险尔,险穷则亡,故“三岁不得,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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