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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猛农过江
曲热潮,老百姓们爱听也爱唱,整届大赛的参赛歌曲全是《来生缘》、《潇洒走一回》、这样的流行歌曲,而且参加者也多是18-25岁的年轻人。当然了,这一切,都是在冯朦胧出场以前。冯朦胧出场之后,立马用他那特有的铿锵有力的诗歌击垮了所有参赛者的靡靡之音。

    二狗依稀记得,冯朦胧出场之日,整个大赛已经接近尾声了,市民们已经多少出现了点审美疲劳,对舞台上那些青春靓丽的姑娘和帅气的小伙儿都有了点儿抵触情绪。所以,有着无比幽怨的眼神并且留着唏嘘的胡渣子的冯朦胧一登场,立马吸引了所有电视机前观众的注意。哄孩子的放下了怀中的孩子,吃饭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连写家庭作业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中的笔。

    普通歌手上来就唱,可是那天穿着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装的冯朦胧上来就鞠了个90度的躬,而且,这一躬,足足鞠了五秒,把观众都看楞了:这哥们儿这是要干啥?谢罪?

    “朦胧诗朗诵:《那天我,一直哭》。”可能是在监狱里呆煳涂了,冯朦胧说这几个字时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停顿,语句也没有任何节奏感。

    说完这句,冯朦胧抬头看了镜头又停顿了三秒钟,喉结用力的一骨碌,咽下了一口口水。观众更迷煳了:这哥们儿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别人都是上去就唱,他怎么什么动作都比别人慢上三拍?!

    当大家已经开始怀疑台上这人是不是真要朗诵时,冯朦胧终于开口了:“谨以此诗献给我最爱的诗人,顾城。顾城,听说你走了,我泪滂沱,那天我,一直哭……”

    观众们明白了,这哥们儿要开始了,他这诗是献给另一个诗人的。

    正当观众们已经基本适应了冯朦胧这慢三拍的节奏时,冯朦胧忽然大声的朗诵了起来,开始暴风骤雨了!真是防不胜防啊!

    “金黄的谷子洒进了我的眼睛,所以我,开始哭,金黄色的泪水洒在了妈妈那干裂的手上。”

    “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沧桑的土地里。”

    “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散在古老的风中。”

    这朗诵没有任何停顿,连断句都没有,像是rap但又没有任何节奏。诗的美感、朗诵的美感全没有,就像是打字机一样“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

    电视机前的观众全都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不明白他这唱的是哪出戏。二狗当时也彻底被他弄迷煳了:这也叫诗?即使叫诗!那你这叫朗诵吗?

    这冯朦胧根本不给观众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时间,马上又来了第二段。

    “那天我,一直哭。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一直哭。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据说,当他连珠炮似的读到“一直哭,一直哭”的时候,已经有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关了电视了。

    可他这诗极长,足足几千字。流行歌曲通常3、4分钟,可他这一朗诵就是10几分钟。

    当他朗诵到第二分钟的时候,全市50%的观众就都换了台,濒临崩溃了,不换不行了。

    当他朗诵到第五分钟的时候,全市95%的观众都换了台,能扛到5分钟的各个都是起码能把同一天新闻联播听10次还不腻的高手。

    当他朗诵到第八分钟的时候,全市110%的观众都换了台。为什么是110%呢?因为有10%的观众以为他总该朗诵完了就把台换了回去,哪知一换看到的还是他,都赶紧再换一次台。

    据统计全市口味儿比较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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