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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我也是“80后”
话了:“不吃了?那交罚款。吐一口皮五角,一共三口,一块五。”

    我傻了,大妈一直在保护犯罪现场,于是我无话可说,一块五,乖乖交了。

    在当时,一块五,可是巨款,心疼了很久,不过,值,以后再也不敢随地乱扔垃圾,甚至,都不太爱吃栗子了。

    民以食为天

    刚进大学时,用今天的眼光看,饭菜不贵,宫爆鸡丁、熘肉片,三毛五一份,而且是真有肉。等我们四年后离开校园时,同样的菜已经涨到八毛,肉,基本上要用考古的方式来寻找了。

    正长身体的我们,一顿饭也就是一份菜一份米饭或俩馒头,多了吃不起。因此,如何与大师傅斗智斗勇,争取让他给你装菜时多一点儿,就成了大学四年中一个重要的才能。由于大师傅往往是男的,女同学,尤其是漂亮的女同学,被我们怀疑在装菜时占了大便宜,不过也正常,在哪一个时代,美女都会占便宜。

    实际上即使多装一点儿,对于年轻的身体,也是杯水车薪。四年中,饿的感觉没停过,一般晚上五点多吃完饭,九点多就开始饿,别的买不起,买个馒头当夜宵是常干的事。然而不管你在宿舍里怎样藏好,十有八九,当你上完自习饥肠辘辘地回到宿舍伸手一摸时,都会发现:馒头又被偷吃了!找事主,难度太大,更何况,头一天,也许自己就是偷食者。

    毕业二十年后重回母校,在食堂里狼吞虎咽时被人偷拍。看着吃得猛,实际上却吃不了太多,一来怕增肥,二来胃口变小。人生真是矛盾,有胃口天天饿时没能力多吃,可有能力后又没什么胃口,不敢吃了。

    那年头,油水不足,胖子就少,班内有好事者成立了一个“油肚协会”,腰围达二尺五者可进入,最后全班男生满打满算,三十人里有三个合格的,剩下的,大多骨瘦如柴。而很多年后我们聚会,绝大多数都正在为硕大的肚子而发愁。显然,我们这一代悲剧的成分偏多,好像体型一直就没有正常合适过。

    偷书与自报家门

    常听人说,五十年代,中国民风淳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依我看,到八十年代初也是如此。倒不一定是民风淳朴,而是家家清贫,实在没什么可偷的。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慢慢提高,民风就不那么淳朴了。比如1986年我去长沙实习,在公共汽车上,就见到了这样的标语:“学雷锋,防扒手。”显然,伴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小偷,超过了乞讨,重新成为热门职业。当然,也有人“兼职”,比如偷书。

    八十年代,王府井新华书店是读书人的梦想之地,店堂大,书多,于是常去。不过那时候,大多数学生囊中羞涩,爱书却无钱买书,于是偷书者屡有出现。不过偷的没有防的精,总有落网者。对于广播学院学生,一旦被抓住,问及姓名时,男生总是“常振铮”,女的总叫“刘继南”。后来,这招不好使了,因为人家书店跟学校一打听,广播学院院长叫常振铮,副书记叫刘继南。

    很多年后,我们毕业二十年大聚会,常振铮院长到场,我们集体用掌声和跺脚,表达了对当年“盗用”常院长名字的深深感谢之情。

    1986年暑假,我去成都找中学好友,来了一趟长江之旅。一路上由于太缺钱就能省则省,逃票、睡船上的甲板、吃面包……居然用最小付出,完成了从成都到重庆再顺长江而下一直到南京最后回家的壮举。这是我们哥儿俩在武汉的合影,回忆中,苦都是乐。

    在校期间,我组织过一届书市,去北京很多书店商谈,人家答应让我们七五折或八折进书,于是拉到校园来卖,防盗成了重中之重。其中有本班一同学来到现场,趁大家不注意,将几本书装入包中,被抓了现行之后,他理直气壮地说:“还要钱吗?那我不要啦!”

    多年之后,他成了京城一著名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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