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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
定,认为:“宓之事业及志愿,如以恋爱而牺牲,则此爱将无价值,宓在中国,有其职志,未可擅离,以此与离婚较,则离婚所损为较小矣。”权衡再三,吴宓最终选择了离婚,《离婚声明》见报登在了《大公报》和《新闻报》上。

    1947年“六一”惨案发生后,一向不过问政治的吴宓,对此非常愤慨。他严辞谴责国民党对学生犯下的暴行;当听到被抓的师生中有武汉大学外文系的教授和学生时,便马上找到他的陕西同乡、武汉行辕负责人孙蔚如等人说理,要求无条件地释放被捕师生。由于国内外强大舆论的压力,还有吴宓等人的努力,武汉当局终于释放了所有的被捕师生。外文系教授缪朗山被捕出狱后决定去香港,吴宓马上帮他买好机票,冒着白色恐怖的危险,亲自送他去机场,并在机场等候,直到知道缪已安全到达目的地后,才返回珞珈山。

    吴宓在西南师范学院,最忙的是发工资的那天,原因无他,忙于给亲友、学生汇款支助他们。每次汇完款,自己便所剩无几,有时不够用,便向邻居钱泰奇借钱度日,并留借条:“今借到钱泰奇先生40元。上月已还清。”

    文革开始后,在一次全校的批判大会上,已72岁的吴宓被勒令跪下,一直跪了两小时。批斗会结束后,同事刘兆吉悄悄地问他身体是否吃得消,“他说跪着比站着好些”。

    文革中,吴宓曾冒险“偷书”。文革时,吴宓的书籍被抄走,一次偶然的机会,吴宓在“劳改队”看到了自己的被抄去的书籍,吴宓决定将自己的书偷回来。1967年9月27日,吴宓顺利取回1914的日记一册。10月7日上午,他再次取回其1951日记及毕业文凭(英文)三张,下午又取回《游美同学录》一册。两天后,他再一次“偷书”,差点被人发现,但幸好有惊无险。他在当晚日记中记载:“上午宓又自中文系阅览室取回《吴宓诗集》一部,以赠与凌道新。宓仍插悬于衣内之胸前,但当众写大字报时,宓俯身左偏,《诗集》忽堕于地上。——幸无人注意。”此后的11月2日、12月7日、25日、27日,吴宓又“偷”回一些书。吴宓不但冒险“偷”书,还把拿回来的分给同事阅读,甚至“赠予”或托人“带交”尚在“劳改队”中的“右派分子”凌道新、曹慕樊阅读。

    “批林批孔”运动开始后,吴宓坚决不批孔子。他说,“没有孔子,中国还在混沌之中”,“宁愿杀头,也不批孔”。结果他被戴上“现行反革命”的帽子。

    吴宓1967年12月7日的日记中记载了一件事情:“由系办公室收到驺挂号寄来书一包,层层封固,贺君代宓用刀(甚费力)开启之。包内并非《语录》英译本而是北京精印之塑料薄膜烫金字红封面《毛泽东选集》一部,四册(小本,横排)——宓本不需此而擅代订购;幸刘又辛君愿购去,即付宓书价二元,清。书内附驺与宏勋十二月三日禀,又附其‘家中最好的毛主席纪念章’一枚,供宓佩带者——宓向不佩带,留存印章盒中。”“回舍后,宓以驺夫妇完全不了解宓之性情、思想,所以求媚悦宓之办法,徒增宓之怫郁,于是甚怒……”“驺”即吴宓老友吴芳吉之女吴汉驺,“宏勋”即吴汉驺的夫杨宏勋。吴宓托他们买英译本《毛主席语录》,只是为了在这样的时局里继续研读英文用,但二人并不了解吴宓的真实想法,为他买了中文版本的《毛泽东选集》,并寄来毛主席纪念章,“徒增宓之怫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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